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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逾期未验收项目终止结题的公示

时间:2023-08-15 11:46:01 来源:市科技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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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清科〔2022〕24号)、《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清科〔2015〕29号)等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等相关程序,拟对逾期未验收项目予以终止结题。现公示相关项目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8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终止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及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属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复核申请的,应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永业

  电 话:0763-3666283

  地 址:清远市清城人民二路9号之3科技服务生活大楼

  邮 编:511518

  附件:2023年度拟终止结题项目信息表.xls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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