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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建设环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先行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市科技局)

时间:2019-08-26 11:48:00 来源:gdqy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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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建设环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先行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以及《中共清远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让生活更美好的决定》(清发〔2019〕2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清远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把清远市建成环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先行市,我局起草了《清远市建设环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先行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26日,为期30天。

      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清远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对上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市科学技术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清远市建设环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先行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510室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4173

 箱:kjfgyjs@163.com

   


    附件:清远建设环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市(2019—2021)(征求意见稿).pdf




                                                  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6日 






征集结果: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单位

意见

是否采纳

1

市场监督管理

    一、建议“(三)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行动”中“1.加快培育农业新技术和新业态”增加内容(修订内容为黑体字)为:强化农业技术创新引领,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利实施计划项目中设立农业科技创新相关专题...;挖掘本地区域优质特色农产品资源,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加强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开展商标品牌培育建设和维权援助。

  二、建议“(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中“2.推进高新区争先进位”增加内容:支持高新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三、建议“(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中“3.新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增加内容:推动各类产业园区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加快培育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四、建议“(五)产业技术创新提升行动”中“1.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内容:贯彻落实好高企的奖励政策,持续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规模,争取到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350家,争取到2021年实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零的突破。

  五、建议“(六)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提升行动”中“4.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内容:通过实施科技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高新技术企业贷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和贴息支持。

  六、建议“(八)科技创新生态优化行动”中“1.抓好激励政策引领和兑现”的“鼓励创新主体申请省级以上科技奖、发明专利等”修改为:“鼓励创新主体申请省级以上科技奖、专利奖等”。

  七、建议“(八)科技创新生态优化行动”中“2.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增加内容:加强与优质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发挥政府的“牵线搭桥”作用,借助清远知识产权对接转化中心,为我市企业提供高校、科研院所的优质智力资源和知识产权成果,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扶持创新主体研发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

  八、建议“(八)科技创新生态优化行动”中“3.加强宣传引导”增加内容:大力推介我市有关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文件、政策、会议、重大举措、工作亮点及典型经验,着力营造鼓励创新、服务创新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

8条意见全部采纳

2

市财政局

    根据《清远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清府办〔2014〕74号)第十条“严格专项资金设立。凡不符合上述程序的,一律不得自行设立专项资金。不得在其他政府规章、政策性文件及工作会议对设立专项资金事宜作出规定”精神,建议对“保障措施(三)”有关加大资金支持的表述修改为“建立适应科技创新需求的社会融资体系,实行社会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科技扶持力度”。

采纳

3

英德市人民政府

第二大点“发展目标”中“清远科技创新主要指标年度分解表”提出“规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到2019、2020和2021年分别达到40%、45%和50%;“高新技术企业(家)”到2019、2020和2021年分别达到300、325和350家,我市建议适当调低这两项指标。

不采纳

4

佛冈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5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6

连山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7

连州市人民政府

无意见


8

市林业局

无意见


9

市信访局

无意见


10

市公安局

无意见


11

市卫生健康局

无意见


12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无意见


1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意见


14

市公路事务中心

无意见


15

市供销合作社

无意见


16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无意见


17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无意见


18

市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19

市教育局

无意见


20

市民政局

无意见


21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22

清城区人民政府

无意见


23

清新区人民政府

无意见


2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意见


25

市商务局

无意见


26

市审计局

无意见


27

市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


28

市水利局

无意见


29

市司法局

无意见


30

市统计局

无意见


31

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无意见


32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无意见


33

市医疗保障局

无意见


34

市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35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无意见


3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意见


37

市自然资源局

无意见


38

市委宣传部

无意见


39

阳山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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