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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XX景区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游客受伤并要求赔偿”旅游投诉典型案例

时间:2024-10-14 09:31: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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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4826日,市民通过拨打12345政府热线反映在清远市XX景区漂流时,因景区未做好安全措施导致其母亲受伤的问题,市民表示:在漂流过程中该景区无工作人员提醒游客注意安全、无放置安全警告牌,母亲受伤后市民多次和该景区工作人员协商赔偿事宜,却一直迟迟未得到合理的赔偿方案。对此,市民要求文旅部门介入处理。

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刻前往XX景区,积极与市民和景区核查事情经过、协商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赔偿方案,景区承担游客本次受伤后续治疗费用和误工费,退回漂流门票费用共198元,同时一次性补偿2000元表示慰问。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件评析

本案中,投诉市民的母亲在漂流过程中擦伤受到惊吓,且在当天的救护过程中,景区工作人员疏忽大意未注意到医护室空调温度较低,没有及时采取保暖措施,对此市民表示非常不满,要求景区赔偿20000元的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在调解过程中,市民家人情绪极其激动,并发生争吵和哭泣。

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并要求该景区出示在漂流项目中采取的防护、告知、警示等安全措施方案等佐证材料,且对景区在救护过程中未对游客采取保暖措施的行为提出告诫,要求景区加强日常管理和应急情况处置等。

同时也告知市民,漂流游玩项目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游客具有自甘风险的责任,明确了“自甘风险者风险自担”的基本理念。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游客明知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仍自愿冒险参加的,视为其自愿接受损害的发生。

通过调解、双方冷静沟通,景区承担市民家人本次受伤后续治疗费用和误工费,退回游客两人漂流门票费用共198元,同时一次性补偿2000元表示慰问。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签署调解协议达成和解。

建议提示

漂流是一个具有风险性的游玩项目,在景区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由于游客自身行为或者其他因素,无法避免会出现擦伤或者碰伤的情况。景区在救护过程中,必须要及时、合理做好各项救护措施,同时需要针对游客个人特点安抚游客情绪,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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