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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养老诈骗!清远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案例公布,转起来!

时间:2022-09-13 08:58:14 来源:平安清城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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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一直都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老年人因防范意识薄弱、辨别能力不强、法律知识不足等情况,已经成为犯罪分子诈骗的重点目标。养老诈骗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助力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清远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现将我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揭露犯罪分子常用养老诈骗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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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类养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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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20日,黄某在连州市某彩票店结识老人成某并添加微信好友。黄某取得成某信任后,虚构其妻子杨某是某招商证券公司中层职员,可以获得“央行数字货币”内幕消息,帮成某赚取高额投资利润,成某轻信其所言转账投资。之后,黄某又以妻子杨某被内部调查、账户被冻结、注册账户VIP会员等为由,于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期间,先后8次骗取被害人成某共计428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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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老人及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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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手法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不了解投资理财的特点,精心设计诈骗圈套,如以“内幕消息”为诱饵,让其小额投资赚取高利润取得信任后,再编造各种理由诱使其大额转账投资,骗取老年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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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提醒

       此类投资理财项目常“高息红利”“短期回本”“稳赚不赔”为诱饵,以“资金断裂”“周转不灵”“爆雷跑”为结局。老年人群体往往信息渠道少、辨识能力弱、风险意识欠缺,民间借贷更需谨慎。一定要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承诺给予超出法定的高息回报都是骗局,不受法律保护。老年须守好“养老钱”,多与家人或者向正规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咨询,选择合法渠道理财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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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类养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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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0年6月至10月,被告人莫某在英德市某镇,冒充省扶贫办工作人员“黄局长”以及包工头等不同角色,以办理国家扶贫工作为由,虚构帮助购买“老人扶贫基金”“扶贫社保”“扶贫房”等事实,多次骗取被害人黎某某等4名老年人共计33.6万元;通过虚构认识上级扶贫办领导,能争取扶贫经费建设文化室、饭堂等事实,多次以收取项目启动资金、押金、路费等理由,骗取该镇村民小组集体经费4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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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德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莫某以养老名义骗取多名老年人,情节恶劣,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莫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以诈骗罪判处莫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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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手法

       不法分子打着“扶贫”旗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办理国家扶贫工作为由,一人分饰多角,许诺高额回报,诱骗农村老年人购买“老人扶贫基金”“扶贫社保”等,骗取老年人的积蓄钱财,不仅给老年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还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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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提醒

       国家任何扶贫政策办理都有严格程序规定,绝对不会随意通过他人私自办理。如在家中或村里遇到有陌生人自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代办“老人扶贫基金”“扶贫社保”等名义要求先行付款的,必须保持警惕,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核实其身份,如果情况可疑立即联系亲属、村干部到现场处理或者报警,不让骗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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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养老产品”类养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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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0年9月,魏某峰等3人共同出资成立某公司,招募周某等多名业务员从事名为某保健品销售实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活动。

 该团伙分工明确,实行分组管理,通过某推广引流公司在微信群等平台发布广告,以虚假夸张的宣传吸引中老年男性目标客户主动添加公司业务员微信。

       业务员统一使用一个微信昵称,谎称自己为女性,根据公司的话术脚本,以固定的套路模式向客户了解信息,编造虚假的“东革阿里”产品信息、产品来源,使客户误以为销售人员具有该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利用中老年男性的心理特点,谎称服用产品可以达到“治疗阳萎、肾亏、痛风、前列腺炎等多种疾病”“提高睡眠质量、提高免疫力,促进人体肌肉增长等”的效果,“对症下药”骗取信任,忽悠客户买产品,从中谋取高额利润。该犯罪团伙骗取中老年人钱财共计2169人次,金额达430万余元,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

       2021年1月,魏某飞成立某工作室,招募王某能等多名业务员,照搬上述诈骗模式骗取中老年人钱财共计414人次,金额达71万余元。

       经鉴定,“东革阿里”产品不具备医学认可的治疗男性功能障碍的功效,切片产品外包装八项指标均不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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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连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峰等21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以虚构身份、隐瞒真相的方法推销所谓的保健品,结伙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法院遂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魏某峰等21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二个月,并最高处罚金五十万元。魏某峰等11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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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手法

       “保健品”诈骗往往瞄准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夸大产品的功效,变成能治百病的“神丹妙药”,推销给老年人。

       中老年朋友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识骗防骗意识,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知识,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警惕医疗效果显著的“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以防陷入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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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提醒

       老年人养老保健要科学,多学习科学医学知识,不要相信诈骗分子所说的“神丹妙药”,任何宣称包治百病、药到病除的“神药”都是欺诈行为。要切记“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正规治疗,假冒伪劣保健品不但不能治愈疾病,相反可能加重病情。身体不舒服时,要及时去正规医院就医诊治,不可轻信网络或推销电话中所谓的健康指导老师、名老专家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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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养老保险”类养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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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5年1月,林某兴对刘某喜称,可以帮助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为此,在2015年1月至10月期间,丘某娣等13人分别以交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共计67.5万元给林某兴,用于办理上述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

       林某兴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向英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递交虚假材料为上述人员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因一直未能成功办理而遭到刘某喜追问。期间,林某兴明知无法办理养老保险仍以各种理由推说正在办理中,直到2016年1月份,林某兴才对刘某喜承认办理不到上述13人的养老保险,并在2016年1月至5月17日期间共计退回21.5万元,但剩余的46万元用于赌博及挥霍至今无法偿还。

       2016年7月,刘某喜向英德市纪委、英德市劳动局反映相关情况。同月,英德市纪委、英德市劳动局对该事项开始调查。

调查期间,林某兴在明知不可能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办理养老保险的情况下,依然对被害人张某勋谎称能够办理,并伪造相关材料给张某勋看以骗取信任。张某勋陆续给了林某兴6万元,用于帮张某勋的六名亲戚办理养老保险。林某兴收到钱之后一直未予以归还直至被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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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德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0日受理被告人林某兴犯诈骗罪一案,8月22日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英德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对社会的危害性,判处被告人林某兴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由侦查机关继续追缴林某兴诈骗所得赃款人民币52万元,分别返还给相应被害人。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林某兴服从判决,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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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手法

        农村部分老人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由于种种原因,个人养老保险一直没有按时缴纳,不符合领取条件,在子女收入不能承担整个家庭开支的情况下,对收入来源存在焦虑思想,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被不法分子以代办社保等手法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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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提醒

       老年人办理各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到有关部门、官方网站、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咨询了解具体政策,到相关部门的办事窗口、平台依法依规办理,不要相信可以补缴为由代办养老保险缴费业务。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不符合政策法规的情况,更应慎重对待,切莫抱着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不要轻信他人的蛊惑、“找关系”“走后门”,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使自己血本无归。


来源:清远政法

转自:平安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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