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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9-08-26 15:54:1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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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822日在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清远市审计局局长   冯小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按照党中央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今年1月,市委组建了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党对全市审计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审计机构改革,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审计监督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一年来,清远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地方实际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加大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审计力度,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组织实施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2018年度市审计局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1个,审计查出违规资金金额7.44亿元;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5件;移送处理人员1人。

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度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财政政策积极有效,民生福祉得到改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财政管理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强化管理,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加强收入运行监测,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收入质量更加优化。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1.04%同比增长10.52%其中税收占比76.50%同比增长9.94%

——统筹兼顾,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财政性资金,聚焦落实乡村振兴、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战略实施。坚持民生为重,民生事业得到较好保障,2018年市本级累计民生支出23.39亿元,其中安排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15.66亿元;全力支持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2018年市本级财政共安排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0.92亿元。

——深化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体系。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全面推进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改革,提高预算支出的科学性;财政信息全面公开有新成效,财政资金管理不断规范。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部门、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成效显著。据统计,截至20196月底,2017年度审计查出的129条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县镇已整改到位102条,整改完成率79.07%。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6.74亿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规范11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

对市财政局组织执行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市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显示: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7.84亿元,总支出200.7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7.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5.32亿元,总支出84.6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0.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8亿元,总支出0.74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06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14.4亿元,总支出101.85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2.5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36.0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财政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财政局未及时将地方建筑物出让款等非税收入缴入国库,造成少列2018年度预算收入1.2亿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不完整,未编报2家市属企业应缴国有资本收益和以前年度国企改革资金产权转让收入,涉及金额805.87万元。

3.市财政局未按规定时间向市属预算单位批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最长延迟时间42天。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未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涉及调增收和支出合计4.81亿元

5.超范围使用预备费4577.0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五小场所建设等。

6.财政专户存量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和调入国库,涉及金额935.23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组织对市教育局、市总工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清远日报社、英德市人民法院20152017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英德市人民法院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涉及金额356.02万元。

2.清远日报社上线创文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合同金额100万元;英德市人民法院采购信息化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立项申报,涉及金额55.9万元。

3.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在业务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13.44万元。

4.市总工会及所属单位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清理、上缴市财政,涉及金额8.19万元。

5.清远日报社应收账款账实不符,少计应收账款82.67万元

)县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英德2017年度财政决算、连州市2012-2016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个市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规范财政收支和完善财政管理,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和管理方面。英德市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连州市20142016预算收支调整未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英德市预算调整方案编报不完整,少报调整预算支出2.29亿元。

2.决算反映不真实。英德市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18亿元,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亿元;连州市20142016年以挂账方式少列财政支出5.73亿元。

3.财政收入征缴管理方面。英德市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6727.01万元;英德、连州市违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合计3349.8万元;英德市有14个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4988.5万元;连州市公资管理中心、市嘉润公司未将国有资源(资产)收益2091.21万元及时上缴财政。

4.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英德市违规向市属企业出借财政资金4200万元;连州市闲置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资金2.34亿元超2年以上,占省级拨付资金2.5亿元的93.6%;英德市超范围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其中用于支付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支付市政工程款和还借款等6543.02万元;九龙镇政府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82.34万元;英德市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47.03亿元。

镇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石角镇、石潭镇、丰阳镇、三排镇、西江镇、英红镇、石牯塘镇、大湾镇等8个镇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20152017年。审计结果表明,各镇能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经济和民生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有6个镇未按规定将社会抚养费等非税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198.05万元;有3个镇公款私存370.84万元;有2个镇违反规定收取费用1379.14万元;有2个镇应税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涉及应税额167.7万元;有3个镇以白头单入账,涉及金额377.41万元;石牯塘镇监管不到位,导致被虚报冒领征拆补偿及奖补资金50.18万元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方面。有6个镇及其村委违规发奖金补贴108.56万元;有4个镇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共164.31万元;石潭镇向所属企业转嫁公务用车等费用76万元;有3个镇37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或接待清单等,涉及金额41.96万元。

3.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有3个镇19个建设项目存在未履行用地、环评、施工等审批手续,涉及投资额1.72亿元;有3个镇9个工程项目或服务外包项目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涉及金额2504.37万元;有5个镇30个工程项目预(结)算造价未经审核,涉及金额1080.36万元;英红镇对奥园心花小镇开发项目监管不力,存在无证勘探开采地热水资源的问题。

4.征地和资产管理方面。石潭镇无用地审批手续违规征地745.69亩;石牯塘镇未经招拍挂违规出让土地1.65亩,涉及金额220万元;西江镇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79.99万元;有3个镇存在房产未入账或国有土地未纳入资产管理系统管理的问题,涉及5宗房产和33宗土地。

“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审计

1.全市取消车辆通行费公路项目债务情况审计调查

组织对我市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公路项目的债务余额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取消车辆通行费公路项目的工作部署,全市共有7个公路项目已按规定停止收费并撤销收费站;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债务风险,截至20186月底全市年票制管理项目债务余额减少至9.41亿元,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取消收费后续管理工作进展缓慢,历时18个月仍未制定市交建公司改革和人员分流安置的实施方案截至20186月底仍有330人在编职工未得到妥善安置,占应安置人员393人的83.97%

22017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未能按规定控制在切块资金的15%以内。

3市交建公司违规将2项拆除收费站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涉及合同金额16万元。

4)市交建公司未按规定向市国资委提出资产清查立项申请便自行组织资产清查。

2.信用担保基金财务收支和管理运行情况审计

组织对我市信用担保基金20127月至20185月财务收支和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审计,涉及收入总额1.32亿元、支出总额0.2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信用担保基金总体运作情况正常,管理制度基金健全,市基金办能基本按制度要求管理和使用信用担保基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利息、担保费收入和增值收益留存在市基金办未足额上缴市财政,涉及金额13.8万元。

2“政银保”业务的合作协议条款不完整,未按规定对特色农业担保基金赔付的最大限额设立约束性条款。

3风险补偿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根据助保贷业务规模变化增减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总额未控制在银行发放风险补偿金贷款年度总额10%以内的问题。

)精准脱贫攻坚战审计

组织对全市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情况进行(第三轮)跟踪审计,重点审计2016年至20189月各类扶贫资金55.74亿元(含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审计抽查了清新区和阳山县共5个镇13个村。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扶贫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政策保障,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扶贫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截至20189月底,仍有11.43亿元留存在8个县(市、区)和乡镇财政部门,占到位财政资金26.4亿元的43.28%2个慈善会“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存在返拨现象,涉及金额19.73万元;4个县(市、区)和3个慈善会未按规定程序拨付扶贫资金,涉及金额12.71亿元;清新区和阳山县共6个村对扶贫开发资金未设立专账核算;3个慈善会“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

2.“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方面。未及时足额、超标准超范围或重复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生活费补助,涉及248人共49.11万元;129名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人员应纳而未纳入低保、五保等政策性兜底范围;872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参加养老保险;未对23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

3.预脱贫方面。将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列入预脱贫,其中979名预脱贫的贫困人口未纳入政策性兜底或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49户预脱贫贫困户仍居住在C/D级危房中。

4.新农村建设方面。新农村建设进度较慢,截至20189月底,有19.6亿元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留存在5个县(市、区)财政和其他部门,占全市收到资金24.9亿元的78.71%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

组织对英德市石牯塘20152017年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主要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能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经审批违规占用林地,涉及面积约4亩。

2.饮用水质不达标,抽查63自来水厂和小型集中供水检测报告发现,其中36份水质检测结果不达标,占比57.14%

3.违法用地查处整治工作未能按期完成截至20187月底仍有14宗违法用地未完成整治,涉及应拆除建筑物5986平方、应复耕土地14.66亩,应复绿面积15.2亩。

、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审计机关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全力做好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等重大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情况,采取边审计、边督促整改、按季度报告的方式,促进大部分问题在审计中得到纠正。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推进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一是8个县(市、区)未及时拨付省级配套的卫生站医生补贴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经费,截至201810月底,仍有3,934.53万元滞留于当地财政;二是清新区、连州市、阳山县2017年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未达每月人均800元的发放标准;三是佛冈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一是市自然资源局未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和未建立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不利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二是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向中标单位转嫁土地出让评估费和采矿价款评估费,涉及金额10.19万元;三是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对工业企业的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未区分,统一按工业用水收费。

(三)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方面。一是用水、用气报装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办事效率。抽查全市32个用水报装和20个用气报装案例,从受理用户报装到验收平均历时51个工作日和90个工作日(已剔除工程施工时间),达不到总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的要求;抽查市生态环境局80个排污许可证核发案例,其中有8个案例平均核发用时44个工作日,超过承诺办理时限19个工作日。二是清新区、连州市、阳山县对企业用水报装违规设置前置条件。三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布的建设项目用地和环保审批办事指南编制不规范、不清晰,公告更新不及时。

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清远段,以下简称佛清从项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德建水库(以下简称德建水库项目)等2个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清远市省职教基地的建设学院、交通学院和科贸学院等3个校区工程的2018年度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涉及总投资31.9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注重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推动项目建设,项目财务核算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项目建设进度方面。佛清从项目、德建水库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截至20189月底分别完成投资0.27亿元和1.6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3.13%50.67%3个学院校区工程现场施工进度明显滞后于工程计划表,影响工程按期完成。

(二)建设资金筹集方面。佛清从项目建设资金未足额到位,截至20189月底实际到位资金10.32亿元,仅占应到位资金111.14亿元的9.29%

(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3个学院校区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的书面合同与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变一是将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的逾期违约金最高限额由2%调减为1%导致减少违约金限额1184.55万元,二是将监理合同中的工程复杂系数由0.85调高为1.0,造成多计合同监理酬金245.31万元;科贸学院项目在未取得立项批复的前提下提前开展招投标工作;2个项目(建设学院、交通学院)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同中标人签订发承包合同,最长延迟时间41天;2个项目(建设学院、科贸学院)施工图设计文件未通过合格性审查即投入使用。

(四)工程概算审查方面。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未能按财政部文件规定和EPC总承包合同约定核定概算造价,造成3个学院校区工程多核定概算8961.11万元。

(五)征地拆迁管理方面。2个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其中佛清从项目2018年土地交付使用面积为零德建水库项目未开展拆迁工作、累计完成应征地面积的59.51%;有5个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未落实到位;德建水库项目征用土地16.05公顷,未落实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政策。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清源水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涉及资产总额13.55亿元、负债总额7.19亿元、所有者权益6.3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该企业全年主要经济指标总体呈增长态势,资产负债损益基本真实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20152017年投资收益长期挂账未及时收回,涉及收益分配1602.85万元。

(二)已竣工验收的在建工程6956.38万元未及时转增固定资产,导致少计提29个月固定资产折旧共638.83万元。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2018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意识不够强。一些县区和部门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认识不足、理解不到位,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不够实;一些县区和部门单位对预算法等财经法纪禁止性规定缺乏敬畏,违规出借使用财政资金、违法处置国有资产等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县区和部门单位未树立大财政大预算的理念,未能做到科学理财、为民管财,“重预算、轻管理,重资金、轻资产”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预算编制不够科学,推进预算改革约束力有待加强。一些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意见力度不足,对政策研究不深不透,预算审核把关不严,对项目资金调研论证不充分,申报预算随意性大,预算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不够,预算难以有效执行;一些县区促进发展的前瞻性、系统性不够,未能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布局等准备工作不扎实,导致资金结存闲置,项目建设滞后,有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

(三)缺乏严格规范管理,查处问责力度不足。一些县区和部门单位工作目标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完全按照“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未完全落实,处罚问责力度不足,影响政策实施效果。

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问责追责。各级政府应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的各项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反映各项预算收支,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科学、准确性和细化程度。各级政府以及财政等有关主管和职能部门应加大对乡镇等基层财政财务收支的管理和检查,推进基层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有关部门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提高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率和有效性严肃财经纪律,对虚列财政收支、挤占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格问责追责

(二)进一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保障改善民生水平的提高。切实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精准落实贫困户“三保障”惠民政策和帮扶政策,健全贫困户稳定长效脱贫机制,做到真脱贫;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环境风险隐患的有效管控,加强问题查处,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医疗政策精准;有效促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营商环境优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推进项目落实和增强防范重大经营风险能力。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切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按时保质落地;严格国企国资监管,强化内部风险控制,确保国资安全、完整。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清远市审计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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