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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2019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时间:2020-02-19 11:07:5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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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的规定,清远市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市县审计机关有关审计人员,对全市2019年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2019年全市审计机关共投入196人次,重点关注了实体经济发展、“放管服”改革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安居工程政策推进、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7个方面的情况,审计抽查了223个单位、156个项目,涉及资金总额40.47亿元,发现问题涉及金额10.63亿元。审计工作得到了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相关部门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跟踪审计发现的正面典型案例

(一)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打好脱贫攻坚决胜战

1.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阳山县制定《阳山县“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紧紧围绕“3年见成效、5年大提升、8年实现根本改变”的工作目标,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力争通过8年(2018—2025年)持续发力,从根本上改变全县农村落后面貌。阳山县阳城镇投入183.6万元完成21条行政村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设计。投入资金389.94万元完成208条自然村“三清三拆三整治”任务,完成率85.25%。投入资金1432.63万元,完成31个自然村的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在建美丽乡村52个。英德市横石水镇政府积极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完成道路硬底化,全镇集中供水达到100%,建成34个污水处理终端,共有70个村小组受益。至2019年10月,横石水镇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完成97.2%,非省定贫困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完成95.83%。

2.积极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连南县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过程中,将自然村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作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前置条件,截至目前,全县完成以“三清三拆三整治”为主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自然村589个,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自然村占比为100%。连山县吉田镇截止2019年12月底,下辖58个自然村中,获得美乡村干净整洁村级别及以上称号的自然村有29个,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的自然村有55个,完成率94.83%,无省定贫困村。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规范程序,优化环境。2018年,清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动态调整区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城区机编办发〔2018〕52号),将区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实施,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在申请材料和审批条件中提出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要求。同时全面清理和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其收费,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及垄断性强等突出问题。本次事项调整合计13个部门,29项事项,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0项。英德市作为广东省县(区)级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建设试点之一,2018年12月英德市政府办发文《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缴库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2019年,英德市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同比减少31.78%,征收项目减少9个。

2.主动作为,着力帮扶。清城区发挥自身的区域资源优势,着力帮助企业协调报关、报检和码头运输等方面问题,努力实现企业进出口便捷化。由清城区人民政府每年向其划拨专项资金,作为清城区辖区内企业的产品提供免费检测服务的经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统筹协调“六个稳”,保持经济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1.稳就业”。清新区2018至2019年安排筹集就业补助资金2890.17万元,支出2081.40万元,用于稳就业相关政策落实,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职业培训任务。清新区还成立了失业保险支持稳定企业岗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稳岗工作及审定企业申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的工作。领导小组在2018年审定2017年度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47家,发放企业稳岗补贴589.45万元;2019年审定2018年度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65家,发放企业稳岗补贴547.19万元。

2.“稳金融”。我市辖内各银行机构高度重视并将信贷“两增两控”相关工作常态化管理,截至2018年末,清远市辖内10家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4.58亿元,比年初增加6.08亿元,增速15.78%,比各项贷款增速高9.57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4887户,比年初增加1176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2018年第四季度利率6.85%,比第一季度减少0.27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未超监管标准,整体实现“两增两控”目标。清远银监分局加强与地方政府、税务部门和人民银行等沟通和联动,2018年促成清远辖区22家银行与清远税务局签订“银税数据信息共享”框架协议,一定程度简化融资手续、提高银行审批效率,降低了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截至2018年末,银税互动存量贷款365户,贷款余额3.27亿元。设立市信用担保基金,与8家银行、2家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开发符合行业需求的助保贷、特色农业担保贷、联合科技贷等融资产品。截至2018年末,清远市有190多家企业纳入信息担保推荐目录,累计发放担保贷款202笔共78211万元。粤财普惠金融(清远)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10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总授信金额21.3亿元,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提供融资咨询和担保增信服务,截至2019年3月累计担保户数57户,担保发生额17121.38万元。

3.“稳外贸”。清城区外贸进口总体形势保持良好。2018年清城区外贸进出口总额目标任务为71.6亿元,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99.82亿元,同比增长43.2%,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39.42%。2019年清城区外贸进出口总额目标任务为100.3亿元,截至2019年10月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99.38亿元,同比增长16.8%,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99.09%。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涉农项目、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连山县吉田镇10项涉农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1036.96元。

审计抽查吉田镇下辖村“一事一议”和2个行政村(东风、高莲村)美丽乡村建设的项目发现,2016年6月至2019年9月期间,吉田镇开展验收下辖自然村“一事一议”项目中,合同标的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单宗资源发包工程有3项,涉及金额135.80万元;开展验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2017年11月10日前合同标的金额30万元(含)以上和2017年11月10日后合同标的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单宗资源发包工程有7项,涉及金额901.16万元。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吉田镇工作人员对文件理解不到位,3个30万以上农村资源发包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却错误的按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限额标准执行。二是把7个应执行《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和报账工作指引>的通知》(山美丽乡村〔2017〕4号)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两份文件的美丽乡村工程,错误地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文件执行,该文件规定使用预算资金200万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金额10%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吉田镇政府。

审计建议:吉田镇政府应立即改正,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达到条件的涉农项目进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进行招投标。

2.阳山县阳城镇高村村委会龙颈村小组等三个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等级的个人承建,涉及金额446.84万元。

经抽查,阳城镇高村村委会龙颈村、屋一村、屋四村村小组2019年1月分别与个人签订工程合同,将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无相应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个人进行承建,项目涉及村道硬底化、巷道硬底化、文化活动场地等22项建设内容,涉及金额446.84万元。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阳城镇人民政府对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不够到位。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是阳城镇人民政府。

审计建议阳城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村委会和村小组美丽乡村资金的监督,不断完善支付手续。

3.连州市东陂卫生院项目防雷勘察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承揽,并且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

(1)2015年7月15日,东陂卫生院与清远市展宏防雷工程有限公司连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展宏连州分公司)签订《防雷工程施工合同》,实施防雷工程建设。经审计,清远展宏连州分公司没有相应防雷施工资质。

(2)2014年9月29日,东陂卫生院与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连州分院(以下简称:核工业衡阳连州分院)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完成勘察任务。经审计,承揽(接)本项目勘察业务的核工业衡阳连州分院没有相应勘察资质。

(3)东陂卫生院直接发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和监理业务,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合同,没有按照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东陂卫生院没有执行招标投标程序,导致无资质单位承揽相关业务。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是东陂卫生院。

审计建议东陂卫生院今后要加强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程序,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工作,避免无资质单位承揽相关业务的再次发生。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使用管理方面

1.清新区太平镇变相向企业收取费用145.44万元。

太平镇人民政府以维护清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在本境内治安稳定为由,与蓄能发电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太平镇政府组织辅警队伍进行维护治安,治安管理费由蓄能发电公司负担。2016年9月至2019年3月共收取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治安管理费共145.44万元。

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太平镇人民政府未严格执行关于禁止乱摊派的相关规定。

建议太平镇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降费减负的政策措施,促进清理规范收费,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2.英德市横石水镇违规向企业或个人收费6.32万元

(1)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期间,英德市横石水镇财政所分别收取茂源电站、中空电站、上龙谭电站管理费共4.2万元;

(2)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向金清远丰产林(纸材)基地有限公司、黄岭下花卉基地、锦桦园艺发展有限公司和林培兵等5人收取森林防火经费2.12万元。

上述两项,合共6.32万元,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关于“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的规定。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政策认识不充分,执行不到位。

建议横石水镇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降费减负的政策措施,促进清理规范收费,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三)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

1.清城区横荷街办未按规定上报拖欠账款1057.44万元。

根据横荷街办提供的资料核实,截至2019年10月8日,实际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余额为1069.68万元,其中:进入司法程序的拖欠清远盛兴投资有限公司本金350万元、横荷医院扩建工程499.87万元、2013年乡村公路照明工程175.19万元、玉塘村委C283线海仔桥改建工程27.38万元、打古村委会榕树村路灯安装工程6.34万元、横荷医院供氧负压吸引采购项目10.9万元。对比上报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剩余金额12.24万元,相差拖欠账款1057.44万元未按规定上报。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横荷街办经办人员业务不熟悉,未能深入理解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导致出现漏报。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是横荷街办。

审计建议:横荷街办应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拖欠账款台账,确保清理拖欠工作落实到位。

2.英德市横石水镇清欠台账金额不准确,且未制定还款计划,涉及金额179.32万元

审计横石水镇人民政府其他应付款明细账、工程结算合同等资料,发现至2019年6月30日止,该镇政府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程款项共179.32万元,与镇政府上报金额118.27万元不一致(原因是将拖欠个人欠款24.95万元列入清理范围,同时少列篮球场工程欠款50万元和横石水镇总体规划修编欠款36万元),且没有制订书面还款计划。

上述2个问题的责任主体为横石水镇人民政府。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政策认识不充分,执行不到位。

审计建议横石水镇政府应当尽快与相关债务人协商,签订还款计划,并按照计划清理拖欠的工程款项。

(四)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连州市星子镇违规向12个报账手续不齐全的美丽乡村工程项目支付奖补资金,涉及金额110万元

经审计抽查,2018年2月,星子镇马水村委会等下辖村委会有28个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向星子镇政府报账申请拨付省级奖补资金,共计374万元。当月,星子镇政府在四方村委会小冲村美丽乡村工程等12个工程项目缺少农村“三资”交易平台交易手续报账资料的情况下,仍向上述12个工程项目支付奖补资金110万元,占抽查项目数的42.85%,占奖补资金额的29.41%。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部分村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在没有将项目拿到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报备和公示情况下,就与私人或者公司签订合同。马水村委会等下辖村委会的28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是在《连州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财政奖补使用监管暂行办法》(连财〔2018〕21号文)颁布实施前已实施动工。当时正值年关前后,星子镇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同时也是激励各村积极参与到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在马水村委会冷水坑美丽乡村工程等12个工程项目提供不了在农村“三资”交易平台挂网交易记录的情况下,根据《清远市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资金奖补办法》,在2018年2月向28个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支付美丽乡村进度款。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是星子镇政府。

审计建议星子镇政府改正,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拨付奖补资金。

2.清新区太平镇未按规定拨付长效管护资金,涉及金额76万元。

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划拨村委会省定贫困村有159条村小组长效管护资金共636万(按每村小组4万元的标准),其中包含截至2019年9月仍在建设中的19条自然村(未完成2018年省的年度考核指标任务)涉及金额76万元。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太平镇人民政府对《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和使用监管办法的补充通知》(清新财农〔2018〕93号)文件规定发放的奖励政策理解不够到位,将未完成创建任务的村小组纳入发放范围导致的。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是太平镇人民政府。

建议太平镇人民政府加快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进度,同时加强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完成后管护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五)美丽乡村建设方面

1.阳山县农业农村局未能完成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目标。

根据阳山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2018年度考核文件资料,阳山县2018年需完成全县40%以上自然村即创建717条美丽乡村的任务,实际上成功创建598条,占全县(1792条)自然村的33.37%。未能完成阳山县委、县政府下达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目标。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美丽乡村创建指标的变动和严抓工程质量等原因。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是阳山县农业农村局。

审计建议阳山县农业农村局应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加快进度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2.连州市星子镇执行党委新农村建设政策不到位

根据连州市星子镇党委、政府联合发文《星子镇2018-2020年全域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星子镇2018年省定贫困村必须100%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任务,2019年底前,全镇村庄污水处理全覆盖,率先完成特色村、生态村、美丽田园的创建任务。经对沈家村委鱼本村等5个自然村进行实地审计调查。截至2019年11月21日,仍有4个自然村存在路灯设施未安装、污水处理池未开工或未完工、部分废旧危房未拆除、存在卫生死角、排污水渠未暗渠化、村出入口空置地未绿化、未建设公厕、活动场所设施及美化绿化完全未开工等问题,执行星子镇党委新农村建设政策不到位。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昌黎村委会上田等4个自然村自身意愿不强,村小组干部、村民“等靠要”思想严重,不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在2018年底,由于连州市里统一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EPC工程,因政策调整,该4个村也因此有过停工。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是星子镇政府。

审计建议星子镇政府今后应严格执行上级和星子镇党委对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

3.清城区横荷街办“三清三拆三整治”进度缓慢。

根据横荷街办提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显示,截至2019年9月30日,横荷街道办自然村223个,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自然村66个,完成率30.99%。达不到《清远市清城区“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中2018 年底应完成或基本完成的目标。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村民“寸土寸争”土地意识强,以危旧房占地不肯清拆,影响“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进度。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是横荷街办、各创建村小组及村民。

审计建议:横荷街办应督促各村居组织深入发动群众,发挥群众在“三清三拆三整治”中的主体作用。

4.清新区太平镇未按时完成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工作的任务

根据太平镇提供的资金显示,截至2019年9月省定贫困村140条村小组完成了新农村创建工作,仍有19条自然村正在建设中。审计抽查发现龙湾村黄岐塘村、大圳背村未有拨付资金,其中大圳背村小村2019年10月20日才签订工程合同。

产生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村小组的用地问题未解决以及部分村民创建新农村意识不够强,进而拖慢了进度。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太平镇人民政府。

审计建议太平镇人民政府加快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进度。

(六)其他方面

清新区没有较好落实就业见习政策。

清新区有两家企业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5个,可招收见习生100名,但截至第四季度未招收见习生,未申请见习就业补贴。清新区未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挖掘和确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没有较好落实就业见习政策。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对设立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地见习的积极性不高:一是企业建立见习基地的条件较高;二是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不可签合同、不能购买社保医保,企业认为引致潜在风险较大,难以承担;三是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没有吸引力。

造成上述问题的责任主体是清新区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局、团区委、工商联。

审计建议:清新区人社局及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加大对创业就业培训工作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引导民办培训机构根据市场人才需求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创造条件扶持企事业单位开设就业见习岗位,确保就业见习政策得到落实;通过对创业类政策细化落实,避免专项资金冗余滞留,用好就业补助资金,为清新区争创优良营商环境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

三、审计整改情况

2019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共33个,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9年12月底,前三季度反映的已经达到整改期限的17个问题中,10个已经整改完毕,7个正在整改。

已整改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远市财政局针对部分专项资金执行率较低的问题,清远市财政局已印发《关于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八项重点支出工作方案》,实行按时分解下达年初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建立市直部门预算承诺机制,建立市直单位预算双周通报按季分析机制,建立预算绩效考核机制等措施,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加快支出进度。

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中,有部分问题已经采取措施、制定方案,需进一步落实,如清远市暂未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的问题,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清远市中心城区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及管理办法》项目财审工作,已起草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对项目背景、研究范围、总体要求、成果内容与深度要求、项目进度等进行了系统安排,已签订项目合同,已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初步方案的编制,下一步准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示和组织召开专家会工作。

本报告相关内容审计机关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组织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清远市审计局。


                                                   清远市审计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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