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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2-06 17:05:2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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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22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清远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意见和评议意见的通知》(清常〔2019〕2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截至2019年10月底的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总体整改情况

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共140条,其中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13条。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领导及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对被审计单位实施整改的情况全过程跟踪检查。从初步整改情况看,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审计发现问题能积极、及时开展整改工作。据统计,截至2019年10月底,已完成整改73条、承诺今后整改29条、正在整改25条,按审计要求已清缴入库5,813.46万元、上缴各级财政资金11,502.26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5,494.1万元、规范账目管理资金249,823.62万元、促进落实和拨付项目资金300,352.29万元,按照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范9项。对个别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已作出了安排和承诺,下一步将加大整改推进力度。

    二、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阶段性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市级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市财政局未及时将地方建筑物出让款等非税收入缴入国库,造成少列2018年度预算收入1.2亿元”的问题,截止2019年10月底,市财政局已清算上缴国库3,200万元,对剩余资金该局表示待清算后将尽快缴库。

(2)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不完整,未编报2家市属企业应缴国有资本收益和以前年度国企改革资金产权转让收入,涉及金额805.87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表示已发催缴函给相关单位,要求其整改上缴经营利润;同时鉴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基金账户属于代管账户,根据《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暂不撤销账户和清缴账户资金。

3)关于“财政专户存量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和调入国库,涉及金额935.23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清算218.6万元,已支付591.54万元,合计清理存量资金810.14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英德市人民法院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涉及金额356.02万元”的问题,英德市人民法院自2018年起已加强预算细化管理,提前编制好预算,明确预算年度要开展的工作实施项目,并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不再出现超预算情况。

2)关于“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在业务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13.44万元”的问题,市教育局从2019年1月起,已按照行政单位会计收支科目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市总工会表示今后将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3)关于“清远日报社应收账款账实不符,少计应收账款82.67万元”的问题,清远日报社已于款项回收后进行了收入账务处理。

3.县级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决算反映不真实方面”的问题:英德市已清缴入库政府性基金收入1,803.32万元并对涉及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亿元的资金在2018年形成实际支出;连州市于2018年已消化财政赤字47,119万元,剩余挂账待财力好转时再逐年消化,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2)关于“财政收入征缴管理方面”的问题,英德市已追回相关单位欠缴的非税收入共计6,723.01万元,并对应缴未缴地价款4万元的单位下发《催缴土地出让价款通知书》。英德市对违规制定的非税收入优惠政策已不再执行;连州市表示2019年3月已印发《连州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连府办函〔2019〕11号),调整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4%征收。英德市土地储备局已补缴788万元非税收入,英德市财政局将对剩余13个欠缴非税收入的预算单位进行大力追收,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截至2019年6月底,连州市公资管理中心、连州市嘉润公司已将国有资产收益共计2,091.21万元补缴连州市财政。

(3)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英德市国资办已全额归还违规出借的款项4,200万元。连州市已将闲置的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资金全部调整用于九陂园区中小微企业生产发展基地建设项目与道路景观提升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10月底,已支付1.14亿元,剩余资金连州市将会督促工业园管委会尽快拨付使用。九龙镇政府已全额归垫占用资金82.34万元,并表示今后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4.镇级财政管理方面

(1)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①关于“有6个镇未按规定将社会抚养费等非税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198.05万元”的问题,英红镇、石牯塘镇、大湾镇、石潭镇、西江镇、石角镇已上缴非税收入共1,886.24万元;

②关于“有3个镇公款私存370.84万元”的问题,石牯塘镇各个村民小组已开设经济合作社账户,用于管理各项集体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于石潭镇、三排镇已移送相关纪委部门,石潭镇移送事项尚未办结,三排镇已对3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1名干部立案查处中。

③关于“有2个镇违反规定收取费用1,379.14万元”的问题,对于大湾镇已移送英德市发展和改革局处理。该局回复对大湾镇政府不予立案处理,责令该镇政府整改,并写书面检讨书;对于西江镇已移送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处理,该局回复收取“过磅费”的行为主体不是西江镇政府,而是连州市非金属矿矿业协会,由该协会按协议将收取的过磅费划拨给西江镇政府。因此西江镇政府收到的150.67万元过磅费不属于具体收费行为,属于单位之间合同约定。

④关于“有3个镇以白头单入账,涉及金额377.41万元”的问题,大湾镇已补回部分支出发票共72.86万元;石潭镇、丰阳镇表示今后将严格财务把关,加强票据管理。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方面:①关于“有6个镇及其村委违规发奖金补贴108.56万元”的问题,英红镇、三排镇已全额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共10.04万元,同时英红镇印发了《关于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年终奖金的紧急通知》;大湾镇、石角镇已部分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共5.41万元;石潭镇已全额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2.35万元,雷坑村委会已收回违规发放补贴10.85万元,对剩余未收回的3.02万元石潭镇政府已发出追缴通知书;西江镇重新制定了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预留财政所工作人员印鉴、全面取消网银支付业务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等方式加强了对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财务监管。

②关于“有4个镇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共164.31万元”的问题,西江镇已全额调整账务,涉及金额3.61万元;英红镇、石牯塘镇、石潭镇表示今后将规范会计核算,准确使用会计科目。

③关于“石潭镇向所属企业转嫁公务用车等费用76万元”的问题,石潭镇已将转移结余资金25.97万元元转回镇政府基本户。

④关于“有3个镇37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或接待清单等,涉及金额41.96万元”的问题,英红镇、石潭镇各自修订了《英红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石潭镇人民政府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上述两镇及西江镇均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接待审批、报销手续,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3)项目建设管理方面:①关于“有3个镇19个建设项目存在未履行用地、环评、施工等审批手续,涉及投资额1.72亿元”的问题,三排镇已按规定完善了5个建设工程的相关审批手续,表示今后将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批程序;英红镇和石潭镇各自修改(订)了《英红镇投资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石潭镇人民政府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规范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拨付流程。

②关于“有3个镇9个工程项目或服务外包项目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涉及金额2,504.37万元”的问题,对石牯塘镇已移送英德市财政局处理。该局已对石牯塘镇人民政府发出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英财采罚〔2018〕3号);对石潭镇已移送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处理,该局回复因招投标不属其职责,不适宜作出查处处理。对石角镇已移送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处理。该局回复对于项目是否要公开招标,应先由项目审批部门出具核准意见,如属于公开招标再由该局依法执行处理。   ③关于“有5个镇30个工程项目预(结)算造价未经审核,涉及金额1,080.36万元”的问题,石牯塘镇、大湾镇、西江镇、丰阳镇、三排镇均表示今后将按照《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手续。

④关于“英红镇对“奥园心花小镇”开发项目监管不力,存在无证勘探开采地热水资源”的问题,英红镇表示已要求国土所发出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上报英德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进行行政处理,并函告奥园项目建设方须依法依规开发建设,在项目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开采地热水资源。目前,该建设方已将地热水口封堵,尚未发生实质性的违法利用地下水资源。

(4)征地和资产管理方面:①关于“石潭镇无用地审批手续违规征地745.69亩”的问题,石潭镇已责令镇国土所予以纠正,目前广英水泥厂正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该厂表示未办理好手续之前并未使用土地和开采矿山。

②关于“石牯塘镇未经招拍挂违规出让土地1.65亩,涉及金额220万元”的问题,已移送英德市国土资源局处理。该局回复已责令石牯塘镇政府解除《石牯塘镇政府城建开发建设合作协议书》,退回违规出让土地1.65亩土地价款220万,上述1.65亩土地经依法完善土地征收和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后,由英德市政府依法收回做储备土地,按规定程序经土地评估、土地会审集体决策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移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并将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入英德市财政。石牯塘镇政府表示将在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将其1.65亩林地调整规划,落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组织用地报批材料卷宗,按程序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

③关于“有3个镇存在房产未入账或国有土地未纳入资产管理系统管理的问题,涉及5宗房产和33宗土地”的问题,大湾镇表示将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未入账的4项资产进行评估,确认价值后补登固定资产账;英红镇已对相关58,247亩国有土地进行补登入账,并上报录入英德市公共资产管理系统;西江镇已对未入账价值310.03万元的办公楼进行了入账处理。

“三大攻坚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面

(1)关于“全市取消车辆通行费公路项目债务情况”方面的问题,市交建公司表示《清远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改革及人员分流安置方案》(清国资〔2019〕141号)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目前职工安置工作按部就班推行。市公路事务中心表示今后将加大对养护机械的配备,逐步改变公路管养方式。市国资委已于2018年10月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对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进行资产清查核实专项审计》的请示,已收到市政府批复,现正启动审计程序。

(2)关于“信用担保基金财务收支和管理运行情况”方面的问题,市基金办已将滞留的利息、担保费收入和增值收益共13.8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市基金办已与“政银保”业务合作单位重新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并在《政银保业务三方合作协议》中增加对特色农业担保基金赔付最大限度金额的约束性条款。鉴于“助保贷”贷款业务已全部到期结清,市基金办已将政府助保金账户资金全部转回基金基本账户。

   2.精准脱贫攻坚战方面

(1)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①截至2019年11月,各有关县(市、区)已拨付使用或收回统筹11.21亿元,资金整改率98.05%,仍结余2,231.72万元。我市充分发挥市、县、镇三级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督促检查作用,加大整改督办力度,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整改责任,同时市直业务主管部门不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下级单位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各有关县(市、区)已将结余资金的类型和金额进行归类,列明资金暂无法提前统筹使用的客观原因,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②清新区、阳山县有关部门已对涉及返拨单位相关资金支出用向进行核实,表明资金已全部用于帮扶村的扶贫项目。为加强捐赠资金的拨付管理:一是清新区从2016年度起,收到的捐赠资金已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清远市清新区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相关规定,将募集对资金统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不再返拨捐赠单位;二是阳山县按照《广东省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要求,于2019年1月制定了《关于2018年度“6.30”资金安排的通知》,明确对有帮扶任务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的定向捐款,统一由县慈善会将资金下拨到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监督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

③清新区对涉及资金1.63亿元已全部下拨到有新农村建设任务的乡镇财政所,并印发了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和使用监管办法以及相关补充通知,对资金拨付流程、资金监管作出具体规定。清新区委农办、扶贫办每月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拨付、结余情况,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英德市6.35亿元、连州市2.66亿元和阳山县2.07亿元均已按规定全部下拨到有新农村建设任务的乡镇财政所,并取消了新农村建设资金共管账户,上述资金已重新纳入财政管理。

④清新区龙颈镇已对石崇、西潭、河洞、南星四个贫困村对扶贫开发资金开设专项科目进行核算;阳山县黎埠镇凤山村、升平村、大龙村已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⑤清远市、清新区、阳山县3个慈善会已设立了专户,对“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关于“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一是对87名未足额发放教育补助的学生,已经足额补发86人的补助13.2万元,有1名学生2016年秋季学期未取得学籍,故不能享受该学期教育补助。二是对于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教育补助:已追回31名非建档立卡学生领取的8.85万元;有17名学生领取的2.55万元是清城区对自行界定贫困户发放的补助资金,资金来源于清城区财政(非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已由清城区自行处理;有5人仍是建档立卡学生,有18人已作自然减少处理,共计8.1万元可不予追回;已追回39名已作终止帮扶处理学生领取的7.05万元;清远市技师学院已追回3名非建档立卡学生领取的1.5万元;阳山县人社局已追回3名省内市外院校就读但已作终止帮扶处理学生领取的0.63万元;关于1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超标准领取的教育生活费补助3.18万元已全部追回。三是对于26名重复发放教育补助的学生,已追回14名学生领取的2.1万元,另有12名学生已签订《教育补助抵扣确认书》于2018年秋季学期抵扣1.8万元。

②关于“129名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人员应纳而未纳入低保、五保等政策性兜底范围”的问题,有110人已落实低保五保或生活保障金等兜底保障政策,3人调整为有劳动能力贫困户,10人已自然减少,2人已终止帮扶,4户已作销户处理。

③关于“872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已有254人参加了养老保险,有557人已在扶贫信息系统中作自然减少或终止帮扶处理,有61人不符合养老参保条件,其中58人是在校学生、1人未满16周岁、2人双重户口销户。

④23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有156人领取了养老保险待遇,有61人已在扶贫信息系统中作自然减少或终止帮扶处理,有13人已经参加城乡居保未领待遇,其中5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补缴、2人未满60岁、6人无户籍无法办理待遇申请。

(3)关于“预脱贫方面”的问题,一是107名预脱贫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人员应纳而未纳入低保、五保等政策性兜底的,有45人已落实低保,有13人已落实五保,有32人已落实基本生活保障金,有3人调整为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有4户已作销户处理,有8人已作自然减少处理,有2人已作终止帮扶处理。二是预脱贫的872名贫困人口未参加养老保险的,有254人参加了养老保险,有557人已在扶贫信息系统中作自然减少或终止帮扶处理,有61人不符合养老参保条件,其中58人是在校学生、1人未满16周岁、2人双重户口销户。三是未落实安全住房的预脱贫人口,截至2019年3月,有36户实际已有安全住房,有41户已经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安全住房,有4户已死亡,有1户为服刑人员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四是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867户危房改造计划,并已全部竣工,补助资金亦拨付到户。

(4)关于“新农村建设方面”的问题,各有关县(市、区)已拨付使用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17.5亿元,资金使用率89.3%。目前全市仍结余2.1亿元,其中清新区0.18亿元、英德市1.92亿元。清新区、英德市已明确资金使用计划和整改完成时限,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  

 3.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

(1)关于“未经审批违规占用林地,涉及面积约4亩”的问题,已移送英德市国土资源局处理。据该局回复:石牯塘镇政府将在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将其4.4亩林地调整规划,落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组织用地报批材料卷宗,按程序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

(2)关于“饮用水质不达标,抽查63份自来水厂和小型集中供水检测报告发现,其中36份水质检测结果不达标,占比57.14%。”的问题,英德市石牯塘镇已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调整,经检测后水质达标;分散式饮用水将根据英德市统筹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推进。

(3)关于“违法用地查处整治工作未能按期完成,截至2018年7月底仍有14宗违法用地未完成整治,涉及应拆除建筑物5,986平方米、应复耕土地14.66亩,应复绿面积15.2亩”的问题,已移送英德市国土资源局处理,目前已立案查处。

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的问题

(1)清远市8个县(市、区)已按规定部分完成发放2018年村卫生站医生补贴经费合计1,989.07万元。2018年清远市已招聘全科医生104名,市卫生健康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通过招聘、选聘等方式完成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任务,加快岗位经费的支出效率。

(2)清新区、连州市、阳山县已于2019年3月补发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2017年岗位津贴合计105.73万元,经补发后上述3个县(市、区)2017年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已达每月人均800元的发放标准。

(3)佛冈县中医院已于2018年12月取得整体搬迁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正在进行基桩和地下车库建设。

 2.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问题

(1)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一是已完成《清远市中心城区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及管理办法》项目财审工作。起草的项目任务书目前已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初步方案编制,下一步准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示和组织召开专家会工作。二是已制定《关于建立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及工业用地供需信息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清自然资利用发〔2019〕24号),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及时建立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和工业用地供需信息服务平台,并在工业用地出让过程落实预申请和信息发布工作。

(2)连州市自然资源局表示目前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谁委托谁付费”的要求,对于土地出让评估费和采矿价款评估费的支付采取先由该局垫付,再每半年向连州市政府汇总请款拨回垫支款。

(3)阳山县水利局于2019年5月已向南阳供水有限公司发出《关于工业企业中工业用水与生活用水区分收费的告知函》,责令该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县城供水价格和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区分企业的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分表计量收取费用。目前南阳供水有限公司已通知阳山县相关企业申请报装水表,严格执行分表结算。

 3.关于“‘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的问题

(1)清远市供水系统从多方面、多渠道提升办事效率:清远市供水公司已分步推进线上办理渠道的开通,逐步实现供水全业务受理。同时将用水报装(受理报装到验收通水)时限压缩至13个工作日,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用水报装业务工单流转,提升办事效率;阳山县供水公司、清新区供水公司均表示简化用水报装流程,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报装窗口、设立多个片区营业厅、设立多条客服热线,清新区供水公司还将开通网上报装系统、微信公众号水费缴纳、水费账单查询等;连州市供水公司表示将开通微信公众号,方便公众查看服务指南、水价标准等信息,同时将用水报装时限(受理报装到接水方案设计)从13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内,维修保障承诺期限为4个小时内;连南县供水公司表示将升级微信公众号、微信缴费业务等系统软件;连山县供水公司表示将完善线上服务建设,开展上门服务或驻点讲解报装流程的服务,同时将用气报装服务接入政务服务平台;②连州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表示将在行政服务中心新增服务窗口,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业务及报装,实现线上缴费。③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已优化审核环节,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2)清远供水公司已取消对用水报装违规设置的前置程序,修订两用水报装宣传资料,精简用水报装材料清单及简化报装流程;清新区供水公司表示正逐步取消收取企业项目环评报告等复印件;连州市供水公司已取消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审批,及时修改了办事流程。

(3)一是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表示已更正办事流程图并对相关公布事项进行排查,现公布的流程图环节与承诺办结时限一致,同时已修订《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会审办法》。二是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已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分别设定为30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的办结时限,同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环节进行了修正。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建设进度方面”的问题

(1)截至2019年9月底,佛清从项目完成投资8.7亿元(占本年度投资计划66.92%),自开工累计完成投资26.39亿元,完成概算总投资的23.74%;德建水库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6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2%,计划2019年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省职教基地筹建办表示于2019年8月1日前已完成3个学校校区首期主体建设并移交校方使用,目前已具备开学条件。

    2.关于“建设资金筹集方面”的问题截至2019年10月底,佛清从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16.25亿元,占总投资111.14亿元的104.6%,其中项目投资资本金到位32.25亿元、项目借款84亿元。

    3.关于“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

(1)省职教基地筹建办表示目前3个学校校区项目已按招投标文件约定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复杂系数,监理酬金最终以财政审核结果为准。

  1. 省职教基地筹建办表示已将科贸学院项目实际情况请示市政府,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2. 对于建设学院、科贸学院相关问题已移送清远市住建局处理,目前该局已进行立案查处。

4.关于“工程概算审查方面”的问题清远市发改局表示已按照EPC总承包合同作为评审依据,修改了新的管理办法,今后将根据新的管理办法严格按EPC总承包合同规定评审概算。

5.关于“征地拆迁管理方面”的问题

(1)截至2019年9月底,佛清从项目清远段完成土地征收4,508亩(完成率97.56%)、实际交地3,830亩(完成率74.39%)、累计拆迁补偿119宗,广州花都段完成土地征收1,817亩(完成率100%)、拆迁工作尚未完成;德建水库项目完成征地任务80%、完成拆迁补偿26%,计划设立专户管理征地拆迁补偿款,通过法律途径推进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

(2一是清远市交通局表示佛清从项目已于2019年8月20日缴纳了清远段被征地农民社保费4,503.62万元,广州段的被征地农民社保费预计6,400万元,目前已留存资金,计划在2019年11月份完成社保方案审定后进行缴纳。二是连南县表示待德建水库项目完成征地工作后将尽快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三是清远市土储局表示3个学院校区项目由于东城街办未递交符合条件享受待遇人员及相关资金分配的材料,致使涉及交通职业学院、科贸学院、建设学院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仍未发放,现已多次催促东城街办递交相关资料,并将继续跟踪办理情况。

(3)连南县政府表示德建水库项目征地工作还没完全结束,待完成征地工作后会尽快落实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政策。

(五)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2015至2017年投资收益长期挂账未及时收回,涉及收益分配1,602.85万元”的问题。清源水业公司已要求参股公司清新区太和供水有限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此情况专题报告了市国资委。清源水业公司表示今后将认真履行股东权利,对太和供水公司经营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关于“已竣工验收的在建工程6,956.38万元未及时转增固定资产,导致少计提29个月固定资产折旧共638.83万元”的问题,清源水业公司已按要求进行账务处理,转增固定资产6,956.38万元、补计提29个月折旧共计638.83万元。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其他问题,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正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事项,市审计局将查出的问题线索移送后,有关部门正在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整改的跟踪督促等工作,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要求,市审计局将汇总有关地区、部门单位的整改结果上报市政府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按程序于2020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附件:1.2018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总表.pdf

            2.审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的明细表.pdf

            3.审计发现问题已移送处理的明细表.pdf

            4.审计发现问题承诺今后整改的明细表.pdf

            5.需进一步跟踪整改的明细表.pdf



   


                             清远市审计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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