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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26 17:41:4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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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8月26日在清远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清远市审计局局长  练贤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稳增长促发展持续发力。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137.42亿元,增长11.2%。利用新增债券资金126亿元撬动有效投资,保障省职教城、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体系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投入30.96亿元支持疫情防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为经济稳定增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完成市十件民生实事,2021年在养老服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投入321.8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3%。超额完成“南粤粮安工程”建设规划,建成13.31万吨粮食储备中心库,完成粮食储备库智能化工程。

  ——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统筹整合市级涉农资金2亿元,全面开展驻镇帮镇扶村,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连续三年居粤北片区第一。累计建成卫生公厕4425座,1209个行政村(社区)均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减排目标全面完成,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良好。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加大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管理;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落实整改。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底,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2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85个,整改完成率81.86%,其中上缴或收回财政资金10.86亿元,制定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1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县级财政管理等情况审计。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1.7亿元、总支出151.6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1.91亿元、总支出128.49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84亿元、总支出0.6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84.31亿元、总支出71.7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一是年初预算少列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6.7亿元、多列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2.97亿元、少列政府性基金结余1927万元;二是年初预算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留教育设施投入资金未按规定细化到具体项目,涉及金额5000万元。

  2. 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有424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指标(涉及乡村振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水利应急度汛、城乡义务教育、科技创新等方面)未按规定在上级财政下达资金的30日内分解下达到市直部门以及下级财政,涉及金额75.53亿元,其中超出规定下达时间180日以上的有14项,涉及金额5730.28万元。

  3. 收支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考试费、银行存款利息等非税收入4284.7万元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从中坐支无预算支出2327.25万元,造成少列财政收入1957.45万元、少列财政支出2327.25万元。二是将超预算支出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以暂付款的形式列支,虚减财政支出1.6亿元。三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工作推进缓慢等原因,有58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9亿元当年预算执行率为零,44项本级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564.88万元当年预算执行率低于30%,影响文化、惠民补助及环境监测等领域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4. 部分专项债券绩效未达预期。一是债券建设项目的收益未达预期目标。市本级5个专项债券项目2020至2021年实现收益共3765.47万元,仅占预期总收益的5.12%,实际收益与预期目标相差较大。二是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因项目储备质量不高、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原因,有7个债券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截至2022年2月底仍有3.36亿元债券资金未形成实物工作量,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5. 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一是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4286.22万元未能及时统筹使用,造成二次沉淀;二是未按规定将收回的闲置资金4487.61万元纳入存量资金管理。

  6. 市主管部门对信用担保基金和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有待提高。一是没有及时划回风险准备金。有24笔“联合科技信贷”业务风险准备金超过3个月未划回基金一般户,涉及金额共1049.8万元。二是企业信贷管理不到位。有16笔“联合科技信贷”未备案而自行续贷,涉及合同本金共7160万元、风险准备金716万元。三是信用担保基金保值增值效益不高。基金月平均流动资金约4554万元,截至2021年10月底仍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储,未制订保值增值计划并实施。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79个市直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部门单位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部门预算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预算编制不精准,有3个部门单位年初预算编制未按规定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将部门专项资金1647.9万元全部列其他支出科目开支。二是预算支出执行不严格。有23个部门单位的49个项目年度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执行金额1.13亿元;有26个部门单位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涉及金额213.46万元;有22个部门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涉及金额119.69万元。三是有1个部门的省运会赞助费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涉及金额99.2万元。

  2. 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有2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涉及金额17.57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擅自扩大省运会备战经费等专项经费的支出范围,涉及金额103.44万元;有17个单位违规在其他科目核算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和维护费,涉及金额4.87万元;有1个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核销债权256.15万元、擅自对外出借资金70万元;有1个单位培训费支出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入账,涉及金额190万元;有1个单位职工饭餐收入长期脱离监督。

  3. 公务用车管理还显薄弱。2021年度市直单位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率为24.8%,未达省不低于30%的配备要求;有71个部门单位174辆公务用车的车辆维保信息未按规定在“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公车运行未得到有效监管;有11个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用油内部控制管理不严,如未履行加油卡领用登记审批程序、未落实“一车一卡”管理等;有2个单位未按照我市关于租赁用车不得超过1个月的要求,长期租赁社会车辆解决公务出行。

  4. 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有5个单位12个项目违规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748.84万元,其中3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9个项目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4个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招投标;有1个部门9个建设项目未严格督促合同方履行合同义务,存在施工方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设计方更换未达约定条件的人员负责图纸设计、监理方未按合同约定足额配备符合资格的监理人员等问题。

  5. 信息化系统运用有待加强。有16个部门单位未使用“广东省数字财政”系统进行账务处理,不利于对财政资金的全流程监管;有71个部门单位公务卡报销程序不规范,公务消费记录未按规定通过“广东省数字财政”系统进行核对。

  (三)县镇财政财务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以及禾云、江英、沙口、禾洞等4个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县镇政府能增强财政统筹能力,有力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财政预算管理不严。有1个县未按规定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7家县属国有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6个县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以暂付款等形式挂账列支,虚减财政支出共13.37亿元;有7个县2019年以来新增暂付性挂账余额占两本预算支出之比未达到不高于5%要求,其中2个县高达17%以上。

  2. 收入征缴不及时、不合规。有1个县和2个镇应收未收水资源费等非税收入595.94万元;有1个县将收取的耕地指标款等非税收入滞留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少计当年预算收入2.86亿元;有4个镇收取的租金等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县财政,涉及金额875.7万元;有3个镇违规向企业收取资金,涉及金额554.83万元。

  3. 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有4个县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以暂付款的形式垫付资金,涉及金额8490.66万元;有5个县擅自扩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存量资金的支出范围,涉及金额18.87亿元;有1个县供水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缓慢,截至2022年2月底仍有4603.06万元债券资金未形成实物工作量,资金使用率仅为7.94%;有4个镇违规发放津补贴合计8.21万元;有5个镇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存资金,涉及金额946.43万元。

  4. 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有2个镇63项工程未按规定办理立项审批手续,涉及1015.6万元;有1个镇39项工程由无相关资质人员承接工程造价编制工作,并已支付工程款646.6万元;2个镇6项工程超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10.97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对城区养老服务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粮食安全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一)城区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市2018年至2021年9月城区养老服务业相关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稳步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养老服务扶持配套政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养老服务业政策制定和落实不到位。市本级及5个县未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政策制度共计10项;市本级及2个县未公布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市本级及5个县未按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未制定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工作年度计划等,影响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工作的推进。

  2. 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不到位。有17家养老机构未通过消防审验;有13家敬老院未对所有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健康检查;有14家敬老院内设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有3家民营养老机构未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的依据。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抽查了英德市、阳山县。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扶贫资产管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驻镇帮镇扶村、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管护等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扶贫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市扶贫办出台的指导意见未明确扶贫资产管理范围,扶贫资产底数不清晰、交接台账与确权台账数量和登记金额相差743项资产共1.63亿元。二是扶贫资产运营效益有待提高。有3个扶贫资产项目资金闲置,涉及金额共192.63万元;3个扶贫资产项目存在损失浪费的风险,涉及金额1540.25万元。三是扶贫资产处置不合规。1个县39个到期项目未如期收回投资本金共3756.3万元;2个县共97个扶贫项目收回的资产资金未及时使用,造成1.13亿元扶贫资金闲置。

  2.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不到位。全市帮扶议事协调机制未及时更新完善;全市有418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准确录入广东省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有2个县未完全落实防止返贫数据比对监测;有2个县存在部分确认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县级审批及镇级认定程序不规范。

  3. 少数驻镇帮镇扶村前期基础工作不扎实。有2个县7个镇原驻村工作队与现驻镇工作队未按要求开展交接工作;1个县的4个乡镇工作队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制度。

  4. 部分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短板。有2个县19个行政村供水点未配备净化消毒设备;1个县9个供水点未按要求开展水质监测,3个万人以上供水工程未推行水价“两部制”管理。二是农村公厕建管存在差距。有2个县29个自然村公厕建成后闲置或管护不到位,20个自然村公厕建设不达标;1个县公厕建设未达规划目标,公厕实际建成数量与建设规划目标相差225座。三是部分村卫生站建设未达标。全市14个村卫生站没有配备专职村医,1个县仍有6个村卫生站建设任务未完成,有2个县15个卫生站场所、设备等硬件不达标,部分硬件设备闲置;1个县7个村卫生站药品耗材未做进销存登记。

  (三)粮食安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年至2021年6月市本级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英德市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粮食储备、生猪生产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顺利完成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及粮食储备库智能化工程,完成8.8万吨储备任务。英德市在粮食储备、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生猪生产发展等方面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存在安全隐患。一是清远市粮食储备库在轮换企业未交保证金或新粮前提下违规出库粮食299次造成储备空缺,储备油实物库存有32天低于承储计划的90%;二是英德市粮食储备库存在入库粮食检测漏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制定储备粮轮换计划、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未全覆盖等问题。    

  2. 粮食储备资金和内控管理不到位。清远市粮食储备库收回销售储备粮的货款后未及时还贷,导致财政多支付贷款利息合计206.91万元;存在台账基础数据不全、轮换企业无相关资质、轮换粮油无单价等9个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3. 高标农田建设质量有待提高。英德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围内存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合计5857亩;已建成19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抽检土壤质量指标中有4个指标不同程度低于规范标准。

  4. 部分生猪生产政策落实不到位。英德市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仍存在23家生猪养殖场;273家生猪养殖场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涉及面积1497.86亩;未按奖补标准审核资料导致1家生猪养殖企业多申请中央补助资金50万元;未及时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影响157.76万元资金使用效率。

  三、重点民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群众关心社会保险基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实际问题,加强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

  (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1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社保局能认真执行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市社保局在编制各项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草案时,只是征求市税务局意见,未按规定会同编制。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预见性、完整性不足,导致部分险种预算调整幅度较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均调增20%以上,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增高达74.27%。

  2. 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水平有待提高。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解省市专户不及时,涉及金额8337.72万元;二是失业待遇核发流程不完善,多发放已重新就业的人员失业保险待遇2.26万元。

  3. 工伤保险征缴执行不到位。29个机关事业单位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少缴37.67万元;760个用人单位19070人次申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不真实,未能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市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是:

  1. 预算调整及统筹结余资金不合规。全市调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年初预算2894.86万元未及时报本级人大批准,1个县违规统筹回收结转不足2年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35.75万元。

  2. 集中供养、救助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3个县违规为139名私自收养的儿童办理收养登记手续。1个县福利院违规接受30名收养人捐赠,涉及金额2.05万元。

  3. 救助政策落实不严。由于部门单位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全市共有27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涉及金额109.02万元。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网建设3项工程、清远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4项工程、清远市23项市政设施项目、以及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工程2021年度建设情况等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涉及总投资约157.09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黑臭水体整治4个项目违背基本建设程序,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有2个项目专项施工方案未通过审批擅自施工;1个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过期的情况下擅自开工。

  2. 工程概(预)算编制及审核程序不严谨。有5个市政项目未按规定编审概预算文件,有3个市政项目先审预算后审概算不符合规定,黑臭水体5个工程概预算文件滞后,供水工程有2个项目预算编制滞后,上述行为不利于工程投资控制。有15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工程概预算编制高套、错套定额,内容相同单价不同等问题。

  3. 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不到位。有2个市政项目和黑臭水体整治4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选派监理人员,市政工程、供水工程和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均不同程度存在监理履职不到位,导致现场签证和监理日志等资料不完整和失真。

  4. 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存在漏洞。一是1个单位在未明确建设工程具体投资额的情况下,两次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将原合同约定的完工后支付比例从80%提高到94%,存在超付工程款的风险。二是黑臭水体整治有2个工程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建设单位在未现场核实的情况下,多支付工程进度款501.54万元;2个工程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导致多支付工程进度款200.61万元。

  四、国资国企审计情况

  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为目标,重点组织对市属国有企业、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一)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德晟集团)等80家国有企业进行审计调查,2021年底账面资产总额316.4亿元、负债总额157.45亿元、所有者权益158.95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市粮食储备库未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目前仍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超出规定完成时间长达4年。二是市德晟集团等4大集团未按时完成整合重组,主要涉及股权变更,资产划转等工作。三是11家企业未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2. 资产管理不善。一是资产闲置或被无偿占用。3家企业15项资产被占用或闲置,未能发挥使用效益,涉及面积15702㎡。二是存在账外资产。5家企业存在482项账外资产,其中3家企业475项债权未在账面反映,涉及金额1.04亿元,2家企业7项资产未在账面反映,涉及面积10812.88㎡。三是资产账实不符。2家企业14项资产在本企业账面反映,但产权证权属人非本企业或无产权证,涉及面积34088.77㎡。四是往来款长期挂账。15家企业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4.74亿元。

  3. 个别投资项目效益低下。市旅游集团未按合同约定使用专项借款354.81万元,未计提借款资金占用费184.11万元造成虚增利润。该集团下属企业投资富宝大酒店项目,2019年6月已终止经营,账面累计亏损540.75万元,至今3年仍未与合作方核实最终经营亏损情况,债权债务拖而未决。

  (二)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对79个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部分资产信息不真实。有27个部门单位未及时将购置的资产登记入账或录入资产信息系统,涉及金额1481.45万元。

  2. 1个部门代管的9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1间商铺、8间房屋)闲置,未能发挥使用效益,涉及面积987.39㎡,资产评估价值合计590.36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自然资源局、英德沙口镇、清新禾云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部分工作“最后一公里”未落实。一是市自然资源局应收未收12份土地出让合同的违约滞纳金1571.63万元,未采取有效措施追缴;对连南县三星水泥有限公司采石场复绿治理项目未及时监督检查,项目进展缓慢,植被成活率低,超期2年仍未完成验收,涉及资金100.64万元。二是禾云镇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河长巡查制,连续三个月河长未巡河;3个村(社区)生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任务未完成。

  2. 违规出让和使用土地。英德沙口镇未批先征土地3.5亩用于光伏电站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土地52.57亩给企业和个人使用。

  3. 水资源管理不到位。清新禾云镇滨江河干流与支流水质不达标,2019年5月至2021年6月期间共26个月,平均不达标15个月,不达标率为58.55%,主要是定类因子总磷超标;因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到位,渗滤液积水严重,导致地下水重金属铁、锰等检测结果超标,存在污染环境风险。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起,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7起,移送市财政局1起,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

  (一)财政资金国有资源管理领域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共移送此类线索3起,主要为1个单位涉嫌擅自运用国有资源给民营企业无偿使用,1个单位未及时还贷,导致财政多支付利息,1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真实等问题。

  (二)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共移送此类线索3起,主要是越权审批工程建设及部门下属单位涉嫌串通他人承接政府项目等问题。

  (三)其他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共移送此类线索2起,主要是涉嫌通过重复申报和虚报工程量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管理不科学,执行力不强。一些地区和部门单位在预算管理上缺乏科学论证和测算,预算编制一定程度上还习惯于“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在预算执行上工作主动性、前瞻性不强,资金全链条、全过程跟踪不到位,导致部分资金沉淀闲置问题时有发生。二是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国有企业未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内控制度不健全、工作责任不明确、基础工作不到位,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个别单位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不强,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未有效落实,未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依法加强收入管理,实事求是反映预算收入,维护财经秩序。量入为出,不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无用款计划、超用款计划的拨款,对已经产生的无预算支出挂账,按规定进行清理消化;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要求,确保支出压减目标任务落实。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单位应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意识,并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及绩效评价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收支完整规范、安全高效。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做好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及时盘活闲置的固定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政府投资相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机制,加大对重大项目前期协调推进力度,研究与预算相衔接的具体措施,加强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推动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概、预算的审批流程,杜绝“三边”工程的出现,让概、预算真正发挥控制、监督工程成本的作用。

  (四)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压实任务,积极推进驻镇帮扶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确保涉农资金资产安全和持续发挥效益,完善乡村便民惠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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