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上午,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市食药监局举办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据市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曾庆中表示,截至10月27日下午,我市51个农贸市场和较大型超市规范化、标准化(以下简称“两化”)建设已全部经考核验收达标,此外,10月份开始,我市正式实施《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全市小作坊、小摊贩将全部实行登记管理,未按要求登记的最高可处货值的十倍罚款。“以前不少农贸市场和较大型超市没有建立进货台账登记,市民不知道这些农产品的来源,今后可以进行查看。”
51个农贸市场和超市分布全市各县(市、区)
农贸市场和较大型超市食品安全“两化”建设为全市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全市51个农贸市场和较大型超市均为县城以上市场和超市,分布全市各县(市、区)。其中,清城20个、清新7个、英德8个、连州5个、佛冈5个、连南3个、连山1个、阳山2个。为推进“两化”建设,市政府2015年初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除了对各地农贸市场和较大型超市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外,还对个别未达到标准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农贸市场和超市要达到什么标准才算达标?”曾庆中说,纳入“两化”建设的市场、超市经营者需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机制,市场主办方和超市需设置食品检测室,并安排专人对入市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信息及时公布,“通俗地说,就是进入这些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要做到源头可追溯,检测信息要做到及时公开,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此外,除了全市51个农贸市场和较大型超市超市实行“两化”建设,相关经验还将逐步在全市所有农贸市场进行推广,全市食药监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后,无需工商登记即可营业
“在全国来说,管理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此前都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可依,广东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这一空白。”曾庆中介绍说,本月1日起,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实施,按照规定,我市将对所有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进行登记管理,对于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者生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载明的品种范围外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最高还可处货值金额的十倍罚款。
对于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范围,《条例》也作了明确规定,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等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使用酒精勾兑的酒类;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食品小摊贩则不得经营冷荤凉菜、生食海产品、发酵酒以外的散装酒;不经复热处理的改刀熟食、现制乳制品、冷加工食品;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一年内累计三次被处罚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者食品摊贩登记卡。”曾庆中说,按照规定,食品小作坊在生产加工前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食品摊贩的登记工作,具体由全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其中,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应向登记部门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需按照新申请办理。
具体到我市何时实行登记制度,曾庆中表示,目前省里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登记证或登记卡样式刚出来,我市正开展登记工作,预计下月即可陆续发放,“需要说明的是,办理登记证和登记卡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简化程序,建议从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及时办理。”
51个农贸市场和超市分布全市各县(市、区)
农贸市场和较大型超市食品安全“两化”建设为全市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全市51个农贸市场和较大型超市均为县城以上市场和超市,分布全市各县(市、区)。其中,清城20个、清新7个、英德8个、连州5个、佛冈5个、连南3个、连山1个、阳山2个。为推进“两化”建设,市政府2015年初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除了对各地农贸市场和较大型超市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外,还对个别未达到标准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农贸市场和超市要达到什么标准才算达标?”曾庆中说,纳入“两化”建设的市场、超市经营者需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机制,市场主办方和超市需设置食品检测室,并安排专人对入市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信息及时公布,“通俗地说,就是进入这些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农产品要做到源头可追溯,检测信息要做到及时公开,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此外,除了全市51个农贸市场和较大型超市超市实行“两化”建设,相关经验还将逐步在全市所有农贸市场进行推广,全市食药监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后,无需工商登记即可营业
“在全国来说,管理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此前都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可依,广东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这一空白。”曾庆中介绍说,本月1日起,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实施,按照规定,我市将对所有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进行登记管理,对于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者生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载明的品种范围外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最高还可处货值金额的十倍罚款。
对于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范围,《条例》也作了明确规定,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等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使用酒精勾兑的酒类;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食品小摊贩则不得经营冷荤凉菜、生食海产品、发酵酒以外的散装酒;不经复热处理的改刀熟食、现制乳制品、冷加工食品;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一年内累计三次被处罚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者食品摊贩登记卡。”曾庆中说,按照规定,食品小作坊在生产加工前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食品摊贩的登记工作,具体由全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其中,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应向登记部门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需按照新申请办理。
具体到我市何时实行登记制度,曾庆中表示,目前省里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登记证或登记卡样式刚出来,我市正开展登记工作,预计下月即可陆续发放,“需要说明的是,办理登记证和登记卡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简化程序,建议从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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