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食品药品安全

清远核发首张午托《餐饮服务许可证》

时间:2015-04-21 04:55:49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字体:
  2014年,《清远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2015年4月,我市食药监部门发出了首张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餐饮服务许可证》。

  163家午托,目前仅11家具备申请资格

  午托机构的饮食卫生情况备受家长关注,通过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可以规范午托的卫生管理制度。2014年7月,市政府公布出台了《办法》。《办法》填补了我市近年来审批、管理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空白,使午托机构有了主管部门,也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消防过关后,午托机构才具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资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开办合格午托机构至少要过消防关、卫生关、业务关和场所关等4道关,其中卫生关即午托必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2015年以来,食药监局联合消防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现场执法,对市区各个午托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午托163家,可整改的午托机构37家,已通过消防验收的有11家,其中10家已在食药监部门递交了办证申请,暂有1家已经完成审批并核发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最快10个工作日

  《餐饮服务许可证》作为必备证件之一,对于午托机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午托机构需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顺利拿到该证? 要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首先要去教育局申请,之后消防、食药监、教育、住建等部门会去现场调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即可申请办理。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午托机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最终拿到登记证后也就意味着午托可以正式经营了。

  对已递交申请的午托进行检查时,发现部分食堂厨房设置不合理、应急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整改。今后家长给孩子挑选放心的校外午托机构时,可要求查看该机构是否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取得上述证件的即为正规午托机构,食药监部门也将不定期对午托餐饮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午托饮食安全。   

  今后家长为孩子挑选校外午托机构,一定要看“三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是否齐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