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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第15期)

时间:2016-12-09 00:30:5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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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组织抽检食品48批次,已完成检验48批次,合格的45批次,不合格的3批次。食品抽检范围包括清城区、佛冈县、连山县品种涵盖大米、茶叶、乳制品、糕点、饮用水、豆制品等。

说明: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不得在红豆猪仔包、蛋黄流沙包中使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

 

附件: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第15期).xls

 

              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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