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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开展豇豆等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

时间:2023-09-13 19:05:17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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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的要求,切实抓好我市豇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减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近日,我局派出检查组赴各县(市、区)开展豇豆等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豇豆专项检查,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谢振权带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有关科室(单位)同志参加。检查组听取各地豇豆农残治理工作汇报,实地抽查核查豇豆生产基地,检查指导豇豆种植、病虫害防治等情况,并现场抽取豇豆样品5批次开展风险监测。

座谈会上,各县(市、区)重点围绕豇豆农残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检查组对今年以来各地开展豇豆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检查组指出,一要强化属地责任。豇豆治理工作是当前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了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指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大责任传导,强化属地责任。当前各地豇豆生产已陆续接近尾声,对于明年的豇豆治理工作,各地要以村为单位,对本辖区豇豆生产种植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摸底,将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豇豆种植户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全部建档立卡,对不上市的,要与农户签订不上市承诺书。二要强化监管巡查。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强化乡镇监管责任,压实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的责任,对豇豆种植户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指导服务,规范巡查检查记录,及时掌握生产用药、采摘上市、产品检测等情况。三要强化宣传培训。《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禁限用农药名录》“两个清单”要做到农药经营门店、种植户张贴宣传全覆盖。要加强农药经营主体的监管,规范农药销售台账记录,强化依法经营意识,加强农药销售人员的培训,增强科学用药的意识,使其能够清楚蔬菜禁限用药名录情况,有效指导农户科学购药用药。对生产经营主体及时组织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治、安全用药、农药残留速测、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方面的指导和技术培训。四要强化监督抽检。将豇豆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必抽产品并提高抽检比例,提高抽检频次,对发现不合格豇豆的,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处。要督促指导种植主体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上市前应开尽开、批批开具。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及时将市场流通环节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信息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据统计,今年1-8月份,我市累计抽检豇豆样品195批次(省市县三级)。同时,近日我局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使用单位开展农药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随机抽查农药样品12批次,豇豆用药专项抽查样品6批次。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压实属地责任,扎实推进豇豆农残治理各项举措落地落实,持续加强农药安全使用、巡查检查、业务指导和安全宣传,督促生产者落实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和自检制度并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大豇豆抽样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确保豇豆农残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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