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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1-06-30 09:14:48 来源:清远市乡村振兴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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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财农〔2021〕40号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

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加快我市革命老区建设步伐,改善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市级老区建设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用于附件中的项目,请按项目用途专款专用。

    二、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度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1年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xls





清远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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