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实施方案(2024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22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实地核查工作。现将贴息起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核定情况表(清远市)》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 系 人: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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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核定情况表(清远市)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