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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通知

时间:2024-12-13 10:28:45 来源:清远市乡村振兴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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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财农〔2024〕65 号


清城区、清新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 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通知》(粤财农〔2024〕173 号),现将 2025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中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和科目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列入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待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81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4〕38 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本次下达的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现将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

益。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通知(粤财农〔2024〕173号).pdf




清远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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