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乡村振兴 > 政策法规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及更新前十一批示范村镇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2-06-06 18:28:48 来源: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
【字体: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批全国“一村

一品”示范村镇申报及更新前十一批

示范村镇信息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及更新前十一批示范村镇信息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和信息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各县(市、区)可推荐申报1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或镇,申报村镇应为已获认定的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和专业镇(名单见附件1)。

二、监测前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信息更新范围为我市已认定前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见附件2),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时登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信息系统(http:/jc.ncpjg.org.cn)在线填报本辖区受监测的示范村镇有关数据。

    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于6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并在67日前完成示范村镇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附件:广东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相关通知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266


(联系人:高腾,联系电话:337033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