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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稿)公示

时间:2014-03-13 03:32:00 来源:电子政务中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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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拟定了《清远市市级政府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稿),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313日至19日,共7天。请各相关部门认真核对,于2014年318日前将意见反馈市编办。

 

 

附: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总表(稿).xls

 

 

                     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2

 

(联系人:冯璨、江献腾;    联系电话:3360558 

清远市市级政府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共313项,含国务院和省新下放事项98项)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市发展改革局 1 需要市综合平衡条件的市管权限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 市发改部门立项的项目由市审批
市发展改革局 2 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核准(需要市综合平衡条件的市管权限项目) 市发改部门立项的项目由市审批
市发展改革局 3 需要市综合平衡条件的市级管理权限政府投资项目(除地方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项目)审批 市发改部门立项的项目由市审批
市发展改革局 4 需要市综合平衡条件的市级管理权限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  
市发展改革局 5 省管权限的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初审  
市发展改革局 6 由市发改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项目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8 无线电(站)的设置使用和呼号审批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9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0 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与备案 省新下放事项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1 市属单位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2 建设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选址确定 省新下放事项
市教育局 13 民办普通高中设立审批  
市教育局 14 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设立审批  
市教育局 15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核准(市区范围)  
市教育局 16 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肄业证书验核(市区范围)  
市教育局 17 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立  
市教育局 18 教师资格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市科技局 19 市级(含辖区内市级以下)重要工程项目立项论证中的抗震设防标准的审定批准  
市科技局 20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民族宗教局 21 设立宗教活动处所(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报省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前的市级审核  
市民族宗教局 22 易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报省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市公安局 23 爆破作业单位(非营业性)许可;爆破作业人员许可。  
市公安局 24 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的机动车登记市区范围内的其他机动车登记注册(含汽车号牌核发等)  
市公安局 25 机动车(汽车)驾驶证的核发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普通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以及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换发、补发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除市区外,已下放到县级。
市公安局 26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市公安局 27 大型群众性活动(5000人以上)的安全许可  
市公安局 28 户口登记(市区) 户口迁移中依法应报市公安机关批准的事项,应按规定报批准。
市公安局 29 身份证核发(市区)  
市公安局 30 居住证核发、变更登记(市区) 委托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具体办理。
市公安局 31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32 200万-500万元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及其工程竣工验收 省新下放事项
市公安局 33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初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除外)  
市公安局 34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等级批准书》核发受理、初审  
市公安局 35 一、二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受理、初审  
市公安局 36 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市公安局 37 保安员资格证核发  
市公安局 38 公民因私出境审批(护照)  
市公安局 39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  
市公安局 40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申请审批  
市公安局 41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  
市公安局 42 外国人在华居留申请审批(持标有D、Z、X、J-1签证的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者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居留许可)  
市公安局 43 外国人签证(个人)审批  
市公安局 44 外国人入境后申请延期、变更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公安局 45 外国人、港澳居民、台湾居民遗失护照、通行证等旅行证件出境申请核准 省新下放事项
市公安局 46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47 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市公安局 48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市民政局 49 地级以上市内著名的或涉及市内县(市、区)之间的自然地理试题名称的命名、更名审批 地级以上市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并征求相关县级政府意见后,报本级政府审批
市民政局 50 路、街、巷名称的命名、更名审批 县级以上地名主管部门审批;但如属于城市内的路、街、巷名称的命名、更名的,有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县政府审批
市民政局 51 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的命名、更名审批  
市民政局 52 专业设施名称、公共场所和文化设施名称的命名、更名审批 征得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门同意后,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批
市民政局 53 市政交通设施名称的命名、更名审批 由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县政府审批
市民政局 54 华侨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  
市民政局 55 市级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市民政局 56 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民政局 57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市民政局 58 省级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报省审批之前的地级市民政部门复核  
市民政局 59 革命烈士评定报省或省以上审批前的地级市政府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评定烈士报告的项目除外)  
市民政局 60 革命伤残军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审核报批的复审  
市民政局 61 非公募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省新下放事项
市民政局 62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民政局 63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司法局 64 法律援助审批  
市司法局 65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市财政局 66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审批  
市财政局 67 市、县工商机关登记的中外合作企业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外合作企业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的子项)
市财政局 68 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县工商机关登记企业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港、澳、台地区会计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的子项)
市财政局 69 市、县收入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审批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政府非税收入减免审批”的子项。(省新下放事项)
市财政局 70 市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审核  
市财政局 71 市直机关国家赔偿费用申请审批  
市财政局 72 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批  
市财政局 73 省级以下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公益性捐款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审核 省新下放事项
市财政局 74 市直会计从业资格核准  
市财政局 75 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审批  
市财政局 76 房改房上市交易核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7 公务员录用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8 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审批(不含经费来源相同事业单位之间或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向财政核补、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9 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办理审批(含下岗、失业军转干部办理提前退休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0 在市社保局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的工伤认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1 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核发(工资统发、调整和离退休费统发,有关奖金、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2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3 市直公务员调任、转任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4 市属技工学校的设立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5 市直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6 市区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7 市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8 市直经营性职业介绍许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9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市级权限部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0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 91 矿产资源开采审批及年检(国家、省地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的部分除外)  
市国土资源局 9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  报市、县政府批准;需要上级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政府批准;属于依法应公开出让的,经依法批准后按公开交易有关规定办理。 
市国土资源局 93 依法应经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不改变土地建设用途部分)审批  属于依法应公开转让的,按公开交易有关规定办理。 
市国土资源局 94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报市、县政府批准
市国土资源局 95 改变土地建设用途审批 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市国土资源局 96 临时用地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97 市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市国土资源局 98 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审核 省新下放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 99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调整 省新下放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 100 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 省新下放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 101 丁级测绘资质核准 省新下放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 102 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审批  
市国土资源局 103 丙、丁级测绘作业证核发 省新下放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 104 市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矿权的转让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 105 地热、矿泉水采矿许可证颁发、延续、变更与注销登记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 106 地质遗迹认定 省新下放事项
市环境保护局 107 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含省管权限的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含由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核准;由省投资主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交通、水利、农业项目审批(另有规定除外);纳入已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专项规划或区域性开发规划的建设项目审批;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审批;不跨市行政区域的110、220千伏送(输)变电项目审批;广播电视发射台、无线电台、雷达系统等按要求编制环评报告表的电磁辐射项目审批。(含省新下放事项)
市环境保护局 108 部分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评价的重新审批(含环境影响报告超过5年的审核)]
市环境保护局 10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审批(含省新下放事项的那部分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省新下放事项的那部分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的审批权,在地级以上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市环境保护局 110 市管和省管权限拟退役或关闭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核准 含省新下放事项“省管权限拟退役关闭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核准”
市环境保护局 111 排污许可(大气、水及其他) 在清城区辖区内,将国家及省市重点源、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审批的新建项目需要市级核发的、省级以上环保部门下放的权限。
市环境保护局 112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市环境保护局 113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告  
市环境保护局 114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核定及评估验收 省新下放事项
市环境保护局 115 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核发 省新下放事项
市环境保护局 116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应用项目)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环境保护局 117 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 1.国务院新下放事项;2.野外示综试验的环评由省环境保护部门批复
市环境保护局 118 机动车排气污染年度检测委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中小型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含省新下放事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0 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资质许可 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1 商品房预售许可及许可变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2 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3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4 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资质核发 省新下放事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5 消防设施、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核发 省新下放事项。不含依法属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部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6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核发 省新下放事项。不含依法属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部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7 公租房申请的审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8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9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及暂定三级资质)核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30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省新下放事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3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三级资质核发 省新下放事项
市交通运输局 132 道路运输客运经营审批(涉及市区的县际班线或在市区内经营的) 委托各县(市)、清新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13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审批(市区范围内) 委托各县(市)、清新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134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审批(市区范围内) 委托各县(市)、清新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135 水路货运运输经营审批(清远市内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或在市区内经营) 只在县、县级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航务(运)主管部门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136 经营省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审批(市行政区域内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营审批,或在市区范围内的运营审批,或省内跨清远市行政区域运营审批) 此项审批事项含清远市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中的保留事项:“新增客船投入运营审批(市行政区域内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营审批,或在市区范围内的运营审批)”(含省新下放事项)
市交通运输局 137 省内危险品船投入运营的审批(市行政区域内运输,或省内跨清远市行政区域运营审批) 含省新下放事项:经营省内水路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138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市管公路及市区范围内的非高速公路国省道) 1、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2、公路改线涉及修改县道规划,还需市政府批准。3、属于高速公路国、省道需改线的,及收费公路需改线的,报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4、含省新下放事项:非高速公路国省道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委托各县(市)、清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139 在公路上增设公路平面交叉道口许可(市区范围内的市管公路。含省管非高速公路国省道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含省新下放事项:省管非高速公路国省道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委托各县(市)、清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140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行驶,或在市区范围内) 1.含省新下放事项的“相邻两市间公路超限运输审批“。2.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委托各县(市)、清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141 公路用地树木更新、砍伐许可。(市区范围内市交通运输局管辖的市管公路) 同时按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委托各县(市)、清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142 公路维修封闭半幅以上公路路面许可。(市区范围内的市交通运输局管辖的市管公路及市区范围内的非高速公路国省道) 含省新下放事项:非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危险封闭半幅以上公路路面许可。委托各县(市)、清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143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许可(市区范围内的市管公路及市区范围内的非高速公路国省道) 1、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2、涉及的规划公路属高速公路的,应当征得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3、含省新下放事项:跨越、穿越非高速公路国省道修建工程设施审批。  委托各县(市)、清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144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的审批(含行驶国、省道及省管高速公路、市区范围内的市管公路) 委托各县(市)、清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145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许可(省道,市区范围内市交通运输局管辖的市管公路) 含省新下放事项:省管非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核。
市交通运输局 146 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市区范围内市交通局管辖的市管公路及市区范围内的非高速公路国省道)。 规划范围内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由市规划局在征得市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后审核办理。委托各县(市)、清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147 市管权限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审批 委托各县(市)、清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148 交通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149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市区范围内)  
市交通运输局 150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市区范围内的市管公路) 1.省新下放事项。2.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市交通运输局 151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审批(清城区范围内)  
市交通运输局 152 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许可(清城区范围内)  
市交通运输局 15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审批(清城区范围内)  
市交通运输局 154 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清城区范围内)  
市交通运输局 155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经营资格证和车辆运营证核发)  
市交通运输局 156 从事水路运输服务经营审批(除货物代理涉及危险品外)  
市交通运输局 157 港澳航线单船1千载重吨以下水运企业设立审核;1千载重吨以下的运输船舶(包括从事运输的渔船、工程船)航行港澳线经营的审核 报省交通厅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158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市级初审  
市交通运输局 159 外商投资跨省道路运输经营审批初审  
市交通运输局 160 港口经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161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 省新下放事项
市交通运输局 162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市交通运输局 163 港澳企业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交通运输局 164 地方人民政府审批或核准的港口设施和航道及其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2.下放后的实施机关为: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165 长江、珠江干线水路运输经营审批 1.国务院新下放事项;2.下放后的实施机关为:流域管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166 外商投资经营港口业务的备案初审  
市水务局 167 省管、市管河道采砂许可 含省新下放事项
市水务局 168 市管权限的取水许可  
市水务局 169 在市管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市水务局 170 因建设需要迁移或损坏市管水利设施的审批,占用或影响市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溉工程设施的审批  
市水务局 171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  
市水务局 17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市级权限)  
市水务局 173 河道滩地堤防占用许可 清城区委托清城区水务部门;清新区委托清新水务部门
市水务局 174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准 清城区(仅限旧城区范围)委托清城区水务部门;清新区委托清新区水务部门
市水务局 175 省级立项的占地20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20万立方米以下开发建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跨县(市、区)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市水务局 176 装机2000-5000千瓦且附属水库为小型及以下的小水电站技术改造、中型机电排灌工程、中型灌区(1-30万亩)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水务局 177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审批  
市水务局 178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市水务局 179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1.国务院新下放事项;2.没有涉及省级、多个县市级较大流域范围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由省水行政部门审批
市水务局 180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市水务局 181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市农业局 182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畜禽父母代场、祖代场、一级种畜场、父母代种禽场和种畜扩繁场)  
市农业局 183 进口兽药通关单核发 省新下放事项
市农业局 184 省、市管权限渔业船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的证书核发 含省新下放事项
市农业局 185 省管权限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的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农业局 186 市管渔业船舶船员证书签发  
市农业局 187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农业局 188 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农业局 189 省际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农业局 190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农业局 191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  
市农业局 192 建设禁渔区线内侧的人工鱼礁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外经贸局 193 需要市综合平衡条件的市管权限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外商投资项目归口市外经贸局统筹管理,具体操作由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局与省相关部门协调。
市外经贸局 194 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审核确认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外经贸局 195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审核(市级权限部分)  
市外经贸局 196 市级审批权限的三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  
市外经贸局 197 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 省新下放事项(报省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
市外经贸局 198 省属企业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含省新下放事项“省属企业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市外经贸局 199 软件出口合同登记 省新下放事项
市外经贸局 200 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省属企业设立境外企业除外)的核准  
市外经贸局 201 市辖区内的出入境货运检查场的开设、关闭和调整的审核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2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工程的审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3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省新下放事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4 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外商投资、新华书店、外文书店除外)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5 申请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6 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7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8 音像制作单位的设立、变更审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9 音像制品批发单位的设立、变更审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10 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许可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11 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审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12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13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省内连锁经营单位审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14 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出版物印刷企业和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除外) 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由省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批;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由县级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15 承印加工境外其他印刷品备案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16 承印加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备案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17 市级各单项比赛核准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18 各行业体育协会和各单项体育协会核准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19 出版物批发单位年度核验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0 卫星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的审核(初审)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1 市县级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2 各地级以上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省新下放事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3 市属及以下报纸变更开版、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4 市属及以下期刊、报纸变更刊期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5 电子媒体非卖品、计算机软件复制核准 省新下放事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6 举办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7 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出版物印刷企业除外) 省新下放事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8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9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30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31 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32 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33 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34 省内报刊在本省设立记者站(除广州、深圳外)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卫生计生局 235 市管权限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市卫生计生局 236 放射诊疗许可 联合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市卫生计生局 237 市属医疗机构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  
市卫生计生局 238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市直医疗机构)  
市卫生计生局 239 婚前(含涉外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以及技术考核合格证核发  
市卫生计生局 240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初审  
市卫生计生局 241 省管权限内中医医疗机构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执业许可 省新下放事项
市卫生计生局 242 省管权限内中医医疗机构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执业许可 省新下放事项
市卫生计生局 243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 省新下放事项
市卫生计生局 244 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 省新下放事项
市卫生计生局 245 医师执业证书核发(不含中医类)  
市卫生计生局 246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1.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除外;2.含国务院(国发〔2012〕52号)下放49项: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
市卫生计生局 247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含国务院(国发〔2012〕52号)下放48项: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市卫生计生局 248 医师执业证书核发  
市卫生计生局 249 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外事侨务局 250 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三侨生)身份审核确认  
市统计局 25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市物价局 252 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 含制定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制定市所属医院制剂零售价格;在省的规定范围内制定市属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除省内生产企业直销给用户以及由省属民爆器材经营企业销售以外的民爆器材的流通费用标准及销售价格的制定与调整(待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实行);非营利性民办社会机构以及地级以上市级政府部门主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价格的制定与调整(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部分);制定市属公路汽车运输客货站场收费标准;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当地邮政延伸服务资费、邮资代办点收费(含新下放事项)
市物价局 253 依法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 含在省的规定的范围内制定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垄断行业的工程安装、维修费的具体价格或收费标准;制定公办高中(职业高中)和非学历高等教育以及幼儿园收费具体标准(公办幼儿园保育费除外);制定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海关监管仓货物保管费价格;按照国家、省的规定制定自来水、地下水(或自备水源单位地下水)、中水(或回用水)的具体销售价格,污水处理费的具体价格;制定有线电视网收视维护费、装(移)机工料费的具体价格;制定标定地价和出让底价以及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金;制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强制性培训收费标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非营利性民办社会机构以及地级以上市级政府部门主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价格的制定与调整(依法实行政府定价部分);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地方公路渡口过渡费,交通事故拯救费,故障、事故车辆拖车费具体标准;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在省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殡葬服务费,生猪等牲畜定点屠宰加工费;制定公共汽车、出租小车、轮渡票价。(含省新下放事项)
市林业局 254 木材运输许可  
市林业局 255 征收、征用、占用林地报省或以上审核前的市级审查  
市林业局 256 市级审核权限的临时使用林地审核  
市林业局 257 市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审核 省新下放事项
市林业局 258 从省外引进“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审批  
市林业局 259 进入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林业局 260 养殖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收购、经营单位的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林业局 261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其中:良好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省林业局核发。
市安全监管局 262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在建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安全监管局 263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市安全监管局 26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有储存设施)  
市安全监管局 265 成品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核发  
市安全监管局 266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市安全监管局 267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县级权限除外) 1、含省新下放事项(省管权限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三年内试行暂时停止实施该行政审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市安全监管局 268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  
市安全监管局 269 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核发 省新下放事项
市安全监管局 270 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以外的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安全监管局 271 广东省初级安全主任资格证核发  
市安全监管局 272 乙类(含乙类)以下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定  
市安全监管局 273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除省直和中直单位以外) 省新下放事项
市安全监管局 274 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 省新下放事项
市安全监管局 275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安全监管局 27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安全监管局 277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安全监管局 278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批(含评价报告备案) 省新下放事项
市旅游局 279 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 省新下放事项
市旅游局 280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空白名单表核发 省新下放事项
市旅游局 281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审核 省新下放事项
市旅游局 282 导游证核准 省新下放事项
市城乡规划局 283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只适用于以划拨方式供地并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
市城乡规划局 284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划拨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范围等)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并办理,并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2、对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的规划许可,依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执行。
市城乡规划局 285 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1、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2、改变原批准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的,须依法按程序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市城乡规划局 286 核发、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清远经济开发区和清城区4个建制镇区域内由市规划局清城分局具体实施审批。2.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变更;3.改变原批准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的,须依法按程序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市城乡规划局 287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清远经济开发区和清城区4个建制镇区域内由市规划局清城分局审批。
市城乡规划局 288 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清远经济开发区和清城区4个建制镇区域内由市规划局清城分局审批。
市城乡规划局 289 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清远经济开发区和清城区4个建制镇区域内由市规划局清城分局审批。
市城乡规划局 290 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 1、应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2、对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依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3、提出的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市城乡规划局 291 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市城乡规划局 292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市城乡规划局 293 建设工程验线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94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许可(市区范围内)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95 出具药品出口销售证明 省新下放事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96 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省新下放事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97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98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99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00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国务院新下放事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01 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  
市人防办 302 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市区范围内,含属地管理的省直单位和省属企业建筑需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含省新下放事项
市人防办 30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304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市公安消防局 305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  
市公安消防局 306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竣工的消防验收  
市公安消防局 307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及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金融工作局 308 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审批(变更名称、组织形式、变更公司住所、调整业务范围、分立或者合并、修改章程、变更除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或实际履行相应职责人员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省金融办规定属市级审批权限的其他变更事项) 省新下放事项
市金融工作局 309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国家保密局 310 市属及以下国家秘密及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销毁定点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国家保密局 311 市属及以下涉密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审批 省新下放事项
市粮食局 312 市区内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市档案局 313 对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不含对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赠送(赠送外国人除外)的审批)  
 

省驻清单位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4项)
实施机关 序号 项目名称
清远地税局 1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年纳税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企业)
清远地税局 2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的减免审批
清远地税局 3 残疾人、孤老、烈属个人所得税减征审批
清远地税局 4 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减征审批
清远地税局 5 资源税减免核准
清远地税局 6 国务院或国土资源部批准占用的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核
清远地税局 7 计税金额在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以上的契税减免审核
市工商局 8 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市工商局 9 清远市工商局登记权限范围的公司、企业核准登记
市工商局 10 股权出质登记
市工商局 11 户外广告登记
市气象局 12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市气象局 13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市气象局 14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审批
市气象局 15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市气象局 16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
市质监局  17 市级审批权限的食品生产许可
市质监局  18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市质监局  1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市质监局  2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
市质监局  21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市质监局  22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市质监局  23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市质监局  24 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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