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清远市清新区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审核,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不准予你单位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2日
(联系人:徐伟乐,联系电话:0763-3378036
监督电话:0763-3375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