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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间:2022-11-23 08:51:1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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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清远市清新区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审核,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不准予你单位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22


(联系人:徐伟乐联系电话:0763-3378036

监督电话:0763-3375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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