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安〔202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4月6日
清安〔202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