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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发展改革和重点项目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五 :2017年房地产价格调控工作情况

时间:2018-02-02 03:33:35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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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房地产价格调控工作情况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林小敏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2017年房地产价格调控工作

情况通报如下:

2017年是清远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的一年,从2017年3月份开始,受广清公积金互贷、广清城轨、长隆项目等利好及广州、佛山等周边城市升级版限购限贷政策的刺激,我市具有的区域优势以及低房价的洼地价值被充分挖掘,外地购房需求大量涌入,市区住房销售出现井喷现象,住房价格直线上涨,涨幅一度位居全国前列,引发了市民的强烈反响及省和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我局密切监测房价动态,主动作为,积极组织参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制定出台,严格执行房价备案的调控措施,经常性的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督巡查,有效抑制了房价过快上涨,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严密关注房价动态,主动作为,调控政策及时准确。2017年3月17日广州升级版限购政策出台后我市房价就一发不可收拾。我局严密关注这一情况,及时启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主动作为,积极研究对策措施。一是加强调查了解。及时了解每天房产交易数据、每周楼价走势行情、每月住宅销售情况统计,预测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向,寻找调控介入时机。对市区周边热点楼盘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房地产市场各区域差距,确定调控范围。搜集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等市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研究分析适合我市实情的政策措施。二是积极研究对策。2017年3月底开始已经就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同市住建局进行沟通商量。2017年4月20日,召开了“研究清远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座谈会”,与市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工商局、财政局等一块协商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拟定了《清远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草案),并于2017年4月24日携该草案前往市住建局进行商讨。2017年5月4日参与了市委、市政府研究清远市房地产调控工作座谈会。2017年6月8日联合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2017年6月12日进行印发,在清远市区(含清城区、清新区、高新区)范围内正式实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三是规范备案程序。2017年6月13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清远市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及信息公开办事指南>的通知》,对市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程序进行了规范和要求。目前实行的备案制度为:1.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售证前,需先到我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科办理销售价格备案。备案价格允许在适当区间浮动,但增幅不得高于本项目同类型新建商品房前1个月实际成交均价的5%;没有前期价格的,备案价增幅不得高于周边地块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近1个月实际成交均价的5%。实际销售价格相比备案价格出现下浮的,下浮幅度不得超过15%。对不接受有关备案价格指导的项目以及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等方式变相提高房价的,不予办理价格备案。2.当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及低于下浮幅度时,暂停该项目商品住房网签。3.房价已经备案60天后方可申请提高备案价格,且提高幅度不超过前一次备案价格的5%;如需调低备案价格的,调整的间隔期为30天。

二、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坚守原则,调控措施有力有效。自备案制度实施以来,全市(清城区、高新区、清新区)范围已办理了130批次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一共29549套,平均每个工作日办理200多套商品住房的备案。这个工作量是很大的,但我们始终依规受理、按章办事,不折不扣的落实备案制度。一是严格申报条件。每次受理新建商品房价格备案时都严格核查房地产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特别是对一房一价的价格备案表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备案价格符合规定要求。对材料不全或者备案价格有问题的,都退回重新受理。目前已发出9宗不予受理通知书,近80%批次备案楼盘重新补交材料。二是严格备案程序。新建商品房价格备案严格按照申报、受理、办理的程序进行,接到开发商提交备案资料后,向市住建局发函,要求协助提供该项目前1个月商品住房的网签均价或者附近楼盘的相关数据,再依据住建局提供的网签数据核对备案价格,对符合要求的开具备案回执。所有备案都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内办结。三是严格落实规定。在办理新建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有房地产企业希望提高销售价格,我们始终坚持原则,通过耐心的说理,讲清政策规定、摆明利害关系,促使房地产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办理。通过备案制度的严格实施,从2017年7月开始市区(清城区、高新区、清新区)新建商品房房价过快上涨趋势得到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也更趋于理性。

三、严实抓好监督巡查,多措并举,调控成效落实落地。执行备案制度的同时,我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监督巡查措施,确保了调控成效落实落地。 一是加强检查巡查。2017年9月下旬配合住建局对各县区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2017年11月中旬,按照国家和省要求,会同住建局开展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全市共检查了在售楼盘57个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25家,总共查出和处理了46件案件,约谈了46位负责人,规范了房产销售的标价行为。二是加强现场公示。要求每个备案的楼盘签订《商品房销售价格承诺书》,并跟核发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表》一块在商品房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强投诉办理。2017年通过热线、电话、网络、来访等方式总共收到41起关于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投诉,涉及到将近20个楼盘。投诉的问题集中在房价上涨过快、超过备案价销售、违规收取电商费等,对于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调查处理,并积极解决双方矛盾,目前全部投诉都已办结。通过投诉举报办理,一方面向市民宣传了我们的调控政策,另一方面也对部分不良房产企业起到警示作用,确保了调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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