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清发改行审〔2016〕92号
|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综合档案库装修工程的立项批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报来《农行清远分行关于综合档案库装修工程立项的请示》(农银清远发〔2016〕339号)及随文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关于清远分行装修改造综合档案库的批复》(农银粤复〔2015〕556号)的批复,同意建设中国农业银行清远分行综合档案库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项目建设地址在清远市清城区学宫街75号。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对原营业用房三至八层室内及外墙进行改造,其中:室内装修面积2820平方米,外墙装修改造面积3492平方米。工程包括:室内装饰、外墙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安防监控工程、电梯设备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等。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50.5万元。资金来源:由你行自筹解决。
四、项目节能方案及措施须符合国家节能规范标准。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表。
2016年7月7日
抄送: |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综合档案库装修工程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
|
|
|
|
|
|
设 计 |
|
|
|
|
|
|
核准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监 理 |
|
|
|
|
|
|
核准 |
主要设备 |
|
|
|
|
|
|
核准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核准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1、核准该项目安装工程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核准该项目设计、监理、主要设备不采用招标方式。 2、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1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