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清发改行审〔2016〕79号
|
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实体办事大厅
升级改造建设工程的立项批复
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办理市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实体办事大厅升级改造建设工程立项的函》(清政务函〔2016〕6号)及随文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6〕30号)工作要求,推行“综合受理、受审分离”、“一窗通办、同城通办”等多项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根据市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同意建设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实体办事大厅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地址在清远市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内。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在网上办事大厅综合业务审批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2.将实体办事大厅升级改造成个人办事、企业登记和企业投资审批综合办理等3个不同功能的办事大厅;3.开发购置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及设备等。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50 .35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97.55万元(含电力、网络、综合服务窗口改装和办公设备等),建设其它费约552.8万元(开发系统升级改造费及购置自助终端系统费等)。资金来源为省财政2014年网上办事大厅补贴专项经费,不足部分由2016年信息化专项资金统筹解决。
四、项目节能方案及措施须符合国家节能规范标准。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表。
2016年7月4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 |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一网式”政务 服务模式改革实体办事大厅升级改造建设工程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
|
|
|
|
|
|
设 计 |
|
|
|
|
|
|
核准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监 理 |
|
|
|
|
|
|
核准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1、核准该项目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核准该项目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2、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1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