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清发改行审〔2015〕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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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清晖路南延段跨铁路桥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清远市清晖路南延段跨铁路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清代建函〔2015〕6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银盏特色小镇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升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水平,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5﹞47号)精神,同意建设清远市清晖路南延段跨铁路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项目属于清远市清晖路南延段道路工程中的一部分,为上跨京广铁路的桥梁工程。线路呈西南—东北走向,起点接现状广清高速,终点与森林大道相交。
内容包括桥梁工程、引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桥长约316米,桥梁面积约13842.7平方米。主线桥共3联:孔跨布置为31+2*29.5m预应力混凝土箱梁+(40m+72m+40m)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箱梁+38+30m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台采用轻型U台和桩柱式台,桥墩采用门式框架墩;基础均为桩基础。横断面布置为:41m=3.5m人行道(含栏杆)+0.5m护栏+净15.5m车行道+0.5m护栏+1m分隔缝+0.5m护栏+净15.5m车行道+0.5m护栏+3.5m人行道(含护栏)。
三、项目设计竣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11月。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6944.81万元(不含征地费、拆迁费),其中建安费9932.20万元,建设其它费用5004.27万元,预备费2008.34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节能方案及措施须符合国家节能规范标准。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表。
七、接文后,请按相关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执行,争取发挥投资效益。
2015年10月27
抄送:市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地税局 |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晖路南延段跨铁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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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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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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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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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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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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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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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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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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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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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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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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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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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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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1、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 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长隆项目建设协调会议纪要》(〔2015〕49号)精神,项目勘察、设计及资金由长隆集团负责,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1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