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清发改行审〔201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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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燕湖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洲心、横荷、大塱、职教安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清远市燕湖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洲心、横荷、大塱、职教安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清德晟〔2015〕15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清远市燕湖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洲心、横荷、大塱、职教安置区4个地块的拆迁安置问题,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5〕47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清府办函〔2015〕150号)、(清办会函〔2015〕129号)以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清国资〔2015〕154号)有关精神,同意你公司报来清远市燕湖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洲心、横荷、大塱、职教安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清远市燕湖新城内。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将洲心、横荷、大塱、职教基地4个安置区采用团购方式购买商品房进行住宅部分安置。计划安置总人数约3690人,需补偿住宅面积约23万平方米,拟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的方式进行安置。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4871.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约750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你公司尽快完善该项目相关手续,严格按照项目法定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并按计划组织实施。争取项目早日完成,发挥效益。
此复。
2015年11月2日
抄送: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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