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清发改行审〔201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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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远市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核准清远市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响应国家政策,净化清远环境,创建文明宜居城市,同意清远市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为清远市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址在清城区范围内。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占地约350亩,总建筑面积约125000平方米。主要对清远市清城区餐厨垃圾和城市普通污泥固废(包括市政污泥、印染污泥、造纸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内容包括建设固废处理和综合利用生产线,各类设备房和厂房、办公用房、配套用房等,生产出环保型污泥固体燃料产品,可代替煤炭和石油,作为大量的工业锅炉、窑炉和各式燃烧器的燃料。
三、项目设计竣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12月。
四、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节能方案及措施须符合国家节能规范标准。
六、接文后,请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动工,发挥效益。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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