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清发改行审〔2016〕24号
|
关于清远市华侨中学围墙建设工程
的立项批复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清远市华侨中学围墙建设工程的函》(清代建函〔2016〕20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校园内的安全系数,改善学校学习场所,同意建设清远市华侨中学围墙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建设地址位于清城区清远大道华侨中学校园内。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修建教学区正门围墙段长304米,高2.6米;(2)修建教学区两侧围墙段长552.5米,高2.6米;(3)修建生活区围墙段长893.5米,高2.6米及其它零星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87.15万元(不含征地费、拆迁费),其中建安费308.53万元,建设其它费用60.18万元,预备费18.44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设计竣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12月。
五、项目节能方案及措施须符合国家节能规范标准。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表。
2016年3月21日
抄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清远市华侨中学围墙建设工程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
|
|
|
|
|
核准 |
设 计 |
|
|
|
|
|
|
核准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监 理 |
|
|
|
|
|
|
核准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1、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2、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1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