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清发改行审〔2015〕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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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凤翔中路(人民路至清远大道)路面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清远市凤翔中路(人民路至清远大道)路面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清代建函〔2015〕6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由于该道路经多年使用路面运营质量较差,出现大面积裂缝、沉降、龟裂、车辙等病害,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5﹞47号)精神,同意建设清远市凤翔中路(人民路至清远大道)路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政府东侧,风翔中路人民路至清远大道段,南北走向,连接凤城大桥、北江一路、人民路、半环北路和清远大道。
改造路段全长约2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及绿化工程等。
三、项目设计竣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12月。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约6775.28万元(不含征地费、拆迁费、城市配套费),其中建安费4836.33万元,建设其它费用1158.97万元,预备费779.99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节能方案及措施须符合国家节能规范标准。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表。
2015年9月1日
抄送:市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地税局 |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清远市凤翔中路(人民路至清远大道)路面升级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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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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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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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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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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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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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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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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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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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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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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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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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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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1、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 2、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1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