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清发改行审〔201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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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南路道路工程110KV七东线、清东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院南路道路工程110KV七东线、清东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清供电生函〔2015〕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要求对2012年、2013年市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管线迁移的函》(清代建函〔2013〕408号)和《关于保利项目协调事项的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4〕50号)精神,同意建设院南路道路工程110KV七东线、清东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地址: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局东城街道(南起拟建北岸公园,跨越拟建沿江东路、院东路、院南路、东城大道东,北至松苏岭)。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新建110kV架空线路总长度约2km,其中单回路线路长约0.4km,双回路线路长约1.6km。新建杆塔14基,其中单回路铁塔3基,双回路铁塔5基,双回路钢管杆5基,四回路铁塔1基。拆除原110kV七东线#9-#14段架空线路长1.174km;拆除原110kV清东线#22-#25段架空线路长1.108km。
三、项目设计竣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9月。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006.19万元(不含民事青赔费、征占用地费),其中:建安费2260.75万元,建设其他费用629.82万元,市政建设配套费115.62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节能方案及措施须符合国家节能规范标准。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表。
2015年9月6日
抄送:市财政局、土地储备局、环保局、地税局 |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院南路道路工程110KV七东线、清东线电力线路 迁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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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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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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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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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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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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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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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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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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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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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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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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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1、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安装工程、监理、重要材料等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 2、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15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