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
清发改行审〔2015〕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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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清晖路南延段道路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清远市清晖路南延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清代建函〔2015〕4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5﹞47号)精神,同意建设清远市清晖路南延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清远市融达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单位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位于银盏片区,呈西南—东北走向,起点接广清高速,沿线经广清城轨站、武广铁路,与森林大道相交接清晖南路。
该道路长6700米,宽37米至42米,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互通立交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不包括涉铁路部分工程内容。
三、项目设计竣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7月。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约86457.97万元(按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该项目勘察设计由长隆公司负责完成,故本次立项不含勘察设计费,不含易地人防建设费、征地费、拆迁费、融资成本、回购成本),其中建安费66189.66万元,建设其它费用9986.77万元,预备费10281.5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清远市融达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统筹解决。
五、项目节能方案及措施须符合国家节能规范标准。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表。
2015年6月18日
抄送:市财政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地税局、清远市融达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晖路南延段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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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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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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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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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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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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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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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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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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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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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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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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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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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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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的招标核准意见如下: 1、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 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长隆项目建设协调会议纪要》(〔2015〕49号)精神,项目勘察设计由长隆集团负责完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核部门盖章 201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