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发改重点〔2023〕4号
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将年中调整后的《清远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调整后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认真贯彻执行。重点建设项目进度按计划调整后报送,于8月1日前在清远市重点项目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录入工作,并于8月3日前完成进度报送。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冯晓琳,电话:3867271)
清发改重点〔2023〕4号
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将年中调整后的《清远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调整后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认真贯彻执行。重点建设项目进度按计划调整后报送,于8月1日前在清远市重点项目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录入工作,并于8月3日前完成进度报送。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冯晓琳,电话:3867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