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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时间:2015-08-14 08:14:48 来源:市财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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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北江二路(511518)   电话: 3877229

清远市财政局,是清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全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地区经济措施,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措施实行经济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三)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决算执行情况。
(四)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
(五)负责市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贯彻执行彩票管理制度,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使用,参与监管住房保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六)根据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制定我市的执行方案,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
(七)贯彻执行本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监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八)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
(九)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依法办理监管范围内涉及国有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和核准。
(十)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市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 办公室(挂机关党委办牌子、人事教育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宣传、调研、外事、接待、信访、财政科研、办公自动化及本局机关财务核算等工作;协调承办市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有关财政税收问题的议(提)案。
    负责局的组织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保险、干部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考勤工作、办理有关证件、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工、青、妇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和实施财政系统人员培训教育规划;负责系统干部队伍状况的调查研究、汇总,分析系统干部队伍年报表。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8楼    电话:3877202

  • 预算科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年度全市及市级预算的编制工作,分析报告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市级部门预算方案,指导县(市、区)部门预算编制,审查和批复市级部门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拟定市对县(市、区)的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指导检查县(市、区)财政管理;承担与人大财经委的有关联络工作。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8楼    电话:3877212

  • 综合规划科(预算外资金管理分局)

  分析和预测财经形势;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拟定市级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承担市级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标准的审核并进行财务监管;管理罚没财物收入;贯彻执行彩票管理制度,监管收益分配,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对各项房改资金实行财政监督;承担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5楼    电话:3877282

  • 行政政法科

    组织实施行政、政法部门的支出政策;管理行政管理费、公检法经费、民兵事业费、武装警察部队经费、外宣经费;负责对市级行政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定我市开支标准;审核分管部门的年度预决算。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6楼    电话:3877239

  • 工贸发展科

    承担工交、内贸、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生产、城乡环保、电力等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承担中央、省以及市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商贸流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基金管理及资金拨付;拟订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和承担有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企业退税的审核、上报、退付工作(不含再生资源增值税的先征后退的初审、上报、退付工作)。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4楼 电话:3877295

  • 农业科

    管理财政用于农、林、水、国土、气象、华侨等部门事业经费和支农专项资金;执行省财政支农政策和财务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规范和加强中央追加和地方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管理,检查监督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支出情况;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支持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负责粮食自给工程的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5楼    电话:3877279

  • 经济建设科

    编制市级经济建设支出预算草案,下达经济建设支出预算,办理资金拨付;审查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审核该类工程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指导和监督国有建设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政性资金投资进行检查、监督和效益分析;负责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5楼    电话:3877280

  • 社会保障科

    参与研究、制定市社会保障改革有关政策和制度,提出有关建议;编制市级和全市社会保障资金预算草案;管理社会优抚、救济、救灾、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包括公费医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管理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基金收缴、使用、财政专户和基金支出专户的监管;审批市级社会保障单位的年度预算和决算,办理预算追加追减和拨款;负责市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执行分析和决算汇总工作;负责市级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资金的监管。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6楼    电话:3877232

  • 会计科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令、法规和规章;组织认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代理记账机构;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工作,监督指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高级会计师职称考试和评审的资料审核工作;负责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清远市会计学会及珠算协会的有关工作;组织农村财务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6楼    电话:3877231

  • 法规税政科

    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协调拟定我市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参与财政、税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法规起草的调查研究;参与地方税收政策和关税政策拟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地方税源调查有关工作;依法提出地方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等方面的建议;负责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的初审、上报、退付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有关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7楼    电话:3877219

  • 财政监督分局

    拟订财政监督各项管理制度,协助做好人员轮换、离任审计;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财税纪律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科室监督预算内外的执行,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做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7楼    电话:3877220

  • 外经金融科

    贯彻和执行涉外金融机构的财政政策;指导和监督外经贸、旅游、外事侨务、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境外企业和有关涉外收入的监缴和财务管理工作;办理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转贷业务;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度;承担外经贸、外事侨务、旅游等部门的年度预算和决算有关工作;负责外贸、旅游专项资金的审核、申报、拨付工作;负责出口退税“以奖代补”资金的清算工作。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7楼    电话:3877216

  •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制定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编制市级政府采购计划;按省、市政府授权拟定、公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审核市级集中采购资金支付;负责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审核登记;负责审核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建立专家库;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管理事务。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7楼    电话:3877328

  • 国库科

    分析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市级财政决算和汇总全市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的专项资金账户及预算外资金专户;研究、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协助进行预算控制和用款计划审核工作,负责建立预算单位收支总账及分类管理系统;从事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监管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负责国债发行、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等;统一管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更改和撤销;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财政资金调度,进行资金清算,对地方总预算会计工作进行指导等。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1楼    电话:3877201

  • 教科文科

    组织实施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支出政策;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出版、体育、广播电视、计生、档案、地震及其他部门事业费;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拟订经费开支标准;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决算;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6楼    电话:3877275

  • 绩效评价科

    贯彻执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贯彻执行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公共资源统计评价分析,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统一提供和发布公共资源有关信息;组织公共资源管理研究和发展预测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促进建立相关预警机制;组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组织实施财政支出效益评价工作。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7楼    电话:3877220

  • 农村财务管理科

    拟订我市农村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指导、监督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指导、监督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因财务问题的上访处理和化解村级债务的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市财政局办公大楼7楼    电话:387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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