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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工作职责

时间:2017-12-29 01:25:22 来源:市公路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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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拟定全市国省道公路路网规划,编制、调整全市国省道公路建设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国省道公路建设、养护工作;

二、制定全市年度养路切块包干经费(燃油税替代养路费) 使用计划、市中心区域原收费公路养护费用预算编制和投资计划的下达;承担全市国省道公路专项资金的审核和监管。

三、指导全市国省道公路路政事务工作。

四、负责市中心区域特大桥梁、隧道及相关连接线的管护工作。

五、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全市国省道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工作;承担全市国省道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监管工作;参与组织全市国省道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

六、负责公路科学技术项目的管理及成果推广应用,负责公路信息化建设,协调全市公路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指导创建文明示范路工作。

七、参与全市国省道公路安全生产、国省道公路交通战备和应急抢险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以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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