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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职能

时间:2018-01-11 15:16:48 来源: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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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本单位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请示、工作总结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工作;承担本单位重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等工作;承担行政事务、会务组织、文电、档案、保密、接待、后勤、固定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新闻宣传、信息等工作;承担本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计划及综合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廉政建设和工、青、妇等工作。

(二)财务管理科

参与拟定全市就业创业经费和促进就业创业资金补助预算方案,配合主管部门督促检查全市就业服务系统经费的落实;负责市直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财务监督和报表的统计;协助市财政部门开展有关就业创业专项经费的检查考核工作;承担本单位财务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工作,拟定财务计划,承担财务报表预决算、就业创业经费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三)人才交流科

承担全市各类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承办出国(境)政审工作;办理国家和市资助的重点出国(境)培训人员事宜;办理市直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人才招聘和流动手续;负责流动人员身份认定;开展人才资质评价,受理人才素质测评;指导各县(市、区)人才交流部门的人才交流业务工作;征集汇总全市各类人才需求信息;组织举办我市各类大型人才招聘、人才交流活动,组织科技成果、专利技术、项目等智力交流活动。

(四)高层次人才服务科

负责为我市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承办高层次人才成果对接业务洽谈、交流、论坛、休假、智力帮扶等大型活动;负责构建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转化和成果展示平台,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组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培训相关活动;承办省市共建“人才驿站”建设及运营管理。

(五)外国专家和归国留学人员服务科

承担外国专家和归国留学人员以及海外人才的服务工作;为归国留学人员来清工作、创新创业、合作洽谈提供服务;开辟海外人才智力渠道,联络境外人才机构建立海外人才工作站等相关机构;承办国际人才交流业务(出国留学生服务、自费留学、出国劳务)。

(六)就业服务科

承担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充分就业村(社区)的建设工作,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一体化进程;落实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并落实面向城镇劳动力、其他各类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制度;承担高校毕业生(含“三支一扶”)就业服务;承担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指导工作,定点监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目标考核任务;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承担市直就业登记、用工备案、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产业园区用工监测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就业失业登记和用工备案工作;组织企业用工需求调研及春运期间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

(七)创业指导科

贯彻和落实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创业后续跟踪服务;承担高校毕业生(含“三支一扶”)创业服务;承担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补贴发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承担创业孵化基地(含省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具有特色的创业载体(基地);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宣传、创业项目推介等活动。

(八)人力资源市场科

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建设运行和规范工作;承担市人力资源市场日常工作,组织人力资源交流、劳务合作、举办招聘会和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开展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工作;承担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落实失业服务方面的政策,承担再就业援助,核定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工作;承担本市劳动力入穗就业服务工作,开展与广州市的劳务合作交流及转移就业工作。

(九)信息和档案管理科

开展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承担全市就业和失业监测指导和审核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档案管理、人才信息服务;承担信息数据收集储备及供求信息统计发布工作;创建并推广家庭服务业信息平台;承担档案室日常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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