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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国家税务局

时间:2018-01-12 02:00:00 来源:清远市商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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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班子:
姓  名 职  务 分               工
黄伟鹏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国税局全面工作
张绍钧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政策法规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
刘建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含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联系地方扶贫工作)、信息中心,暂分管监察室
潘蓝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收入核算科、联系桥北税务分局、税务学会,暂分管人事教育科
陈嘉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三科
陈颂灵 市国税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科长兼开发区国税局副局长 负责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能:
  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国家税务局是主管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和清城区国家税收工作以及市属以上企业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副处级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责,设置相应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1个,名称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级别为副科级。设置2个税务分局,名称为小市税务分局、桥北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开发区局设置1个事业单位,名称为信息中心,级别为副科级。

三、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开发区局内设机构11个,名称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级别为副科级。
  2、派出机构
  开发区局设置2个税务分局,名称为小市税务分局、桥北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
  3、事业单位
  开发区局设置1个事业单位,名称为信息中心,级别为副科级。
  (二)机构职能 
  1.办公室
  负责制定局机关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体系,指导税源管理部门(或征收管理部门)开展纳税评估;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
  3.征收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研究制定征收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仓储调拨以及普通发票的业务管理;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4.人事教育科
  负责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5.监察室
  负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纪检组的日常工作。
  6.收入核算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
  7.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前优惠政策等;负责处理不需要立案或调查取证的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
  8.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9.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出口退税工作,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
  10.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党委的决议;负责组织党员学习;指导党建工作;加强党员管理,进行党员监督;指导机关工、青、妇工作;负责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派驻机构
  税务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国家税收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税款征收、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三)事业单位及职能
  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四、联系方式:
  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清城区东城沿江中路3号开发区国税局
  办公电话:0763-3933511

  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小市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6号区广清大道113号“两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旧皇朝)
  办公电话:0763-3665609  

  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桥北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A15号小区7-4号楼开发区国税局桥北税务分局
  办公电话:0763-3332685

  税源管理一科
  办公地址:清城区东城沿江中路3号开发区国税局
  联系电话:0763-3933509/3939895

  税源管理三科
  办公地址:清城区东城沿江中路3号开发区国税局
  联系电话:0763-3933508/393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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