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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时间:2018-01-12 02:00:00 来源:清远市商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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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班子:

  

  

               

梁伟忠

局  长

 负责分局全面工作

庄毅强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宣传、财务、人事、党务、意识形态、纪检监察、执法监察、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协调工青妇及其他社会事务性工作

莫伟坚

副局长

 分管规划与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地籍管理、土地市场、窗口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的方针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清远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土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办理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查、转让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查,改变土地建设用途审批,临时用地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调整,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审核,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负责整理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等相关资料交清城国土资源局变更;负责整理土地利用规划修改资料交清城国土资源局编制方案;联系清城国土资源分局协助上报和协助制止违法用地行为;承办清远经济开发区及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科室:
      1、综合科(联系电话:3483675,传真:3483675);
(1)负责分局的人事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党务工作。
(2)负责分局的财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文电收发、分送、档案管理、会议会务、统计、文字材料的审核编辑、报刊资料订阅,突发事件处理。
(4)负责会议的记录、整理和各部门的协调及督办工作。
(5)负责印章管理、车辆管理及分局的接待工作。
(6)负责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分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7)负责联系清城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监察大队,沟通协调用地报批需要行政处罚、没收财物等工作。
(8)负责协助清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实施高新辖区内区级土地动态巡查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土地管理科(联系电话:3483965、3483791,传真:3483965、3483791)。
(1)负责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办理征地公告工作、临时用地审批等土地利用业务。对文件资料、计算机内储存图件进行整理统计及业务档案归档。
(2)负责建设用地的组卷上报工作;制订建设用地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论证。
(3)协助做好高新区闲置土地的清理及收回;负责高新区“三旧”改造工作。
(4)负责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负责地籍业务上报、统计,对地籍文件资料、计算机内储存图件进行整理统计及业务档案归档。
(5)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查、转让审批、划拨审查;改变土地建设用途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调整;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审核。
(6)负责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等业务。负责土地市场和规划业务文件、材料上报、统计、文件资料及计算机内储存图件的保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负责窗口管理、网上受理及收、发件等业务;负责并联审批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清远市新城六号区广清大道113号
邮政编码:511517 
电  话:0763-3483675
传  真:0763-3483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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