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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时间:2024-04-10 10:11:1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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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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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19883成立清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99611月,更名为清远市建设委员会

20016月,更名为清远市建设局(加挂清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2010年1月,清远市编委印发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清机编〔2010〕16号),将原清远市建设局、清远市房产管理局的职责划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人民防空”的职责划出至新组建的清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办公室)。

2014年7月,清远市编委印发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清机编发〔2014〕7号),将原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职责划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2月,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通知》(清办发〔2019〕43号),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以及市政公用、城乡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相关职责与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核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12个。

2019年4月,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责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19〕110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12个,具体名称:办公室、财务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房产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清远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城乡建设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技设计科、人防科、人事科。另外设立机关党委。

2019年5月,中共清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划转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市人防办所属事业单位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19〕149号),同意:将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所属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市房产交易中心4个事业单位和原市人防办所属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划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管理。

2019年6月,中共清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19〕178号),同意增设消防科。调整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13个。

2020年6月,《清远市公益三类及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清远市第二批市属公益三类及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20〕62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改革转制为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市住房保障中心、市房产交易中心,划转经营性职能和资产至市国资委后,调整为公益一类。

2022年5月,中共清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22〕29号),同意增设执法监督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调整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14个。

2023年2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科和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划转至市发展改革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调整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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