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在年终岁末为全市人民群众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清远市公安局从1月1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节前社会治安“大扫除”统一行动,全面加强岁末年初社会面打防管控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治安隐患,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危爆物品管控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对城乡接合部、出租屋、娱乐服务场所等案件易发高发场所开展专项清查,对涉枪涉爆特别是烟花爆竹存储、销售、燃放点和大型活动现场、热门景点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最大限度将各类隐患消除在春节前,全力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 依托社会面治安巡防管控“四个一”体系,科学部署勤务,加强对公交车站、客运等交通枢纽和城市中心广场、繁华商业街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确保突发案事件能“快反快出快处”。 结合春运交通形势,开展夜查酒驾、拼包车专项整治、摩电整治等统一行动,全力为群众守护平安回家路,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畅通。广泛宣传安全行车、安全乘车常识,集中曝光春运期间易发多发的严重违法、事故,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全方位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 自行动开始至16日上午12时,全市公安机关在本次行动中侦办涉黄赌刑事案件20起,清查歌舞娱乐、按摩服务、游戏游艺行业场所、旅业等重点部位598间次。社会面巡逻防控方面,盘查人员10478人次,盘查车辆6103辆,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198件。春运安保方面,检查车辆17370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831起,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处,开展便民服务143次,救助群众149人次。
闪烁的警灯、闪亮的警徽
忙碌的身影、坚实的脚步
清远公安
将全力以赴
扎实开展春节前
社会治安“大扫除”统一行动
为广大人民群众守护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