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年伊始,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开工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工作力度,及早全面启动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一、高位推进,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清远实际,于2023年1月13日制定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完成时间节点和督导检查等事项,统筹推进全市年报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于2023年2月7日召开全市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分析弱项,补短板,对年报公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三是“一把手”挂帅。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将年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着力强化部署推进,力争高位高标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细化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年报工作落实见效。
二、锚定目标,聚焦重点,分类推进实施。针对以往年报工作存在“前冷后热”的情况,今年市局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摸清应当年报市场主体底数基础上,明确以做好个体工商户年报改革、完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年报、做好大型企业信息公示和同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等重点任务目标为抓手,分类分级统筹管理,推动实现年报管理向精细化转变,锚定目标,力争2022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在2021年度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有所提升。
三、强化宣传,优化年报指导服务。把宣传引导、优化服务作为推进年报公示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提升年报社会知晓率和覆盖面。一是在市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报告的公告》,让广大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报尽报”;二是通过上门指导、电话、微信、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年报宣传、催报和指导服务;三是设立年报电话热线,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为市场主体填报年报解疑答惑;四是充分发挥各类政务服务中心、街道社区、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作用,紧盯企业负责人、工商联络员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提醒市场主体自觉、主动尽早完成年报公示相关工作。
四、坚持做“减”法,确保年报数据真实。对市场主体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排查清理“死户”,对符合注销条件的市场主体引导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长期未经营的“死户”企业依法予以吊销,进一步收紧市场“水分”,确保年报数据真实,客观如实反映我市市场主体实际状况。
下一步,市局将贯彻落实好省局相关工作要求,在年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齐心协力、精心筹划,攻坚克难,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年报公示工作高标完成并取得新进展,推动全市信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