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出租屋违法违规行为!请广大出租屋房东和承租人做好房屋及居住信息的申报工作。自2023年6月以来,清远市公安机关共查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案件12宗,并对涉案的12名出租屋房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6月,清城区洲心街道东方天城小区一出租屋房东林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林某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2023年6月,英德市大镇鱼行街南巷一出租屋房东刘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刘某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2023年6月,佛冈县汤塘镇勤天九熹山一出租屋房东刘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刘某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2023年7月,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民族一路五巷一出租屋房东黄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黄某处以二百元的罚款。 2023年6月,连州市连州镇北湖洞一出租屋房东范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范某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出租屋和承租人居住信息报送途径: 途径一: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途径二:通过“粤居码”报送,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注册) 微信“扫一扫”,识别进入“粤居码”小程序,完成个人信息注册。 第二步(申报房屋) 进入“房屋管理”,选择相应的房屋类型,按照系统指引录入房屋信息,即完成房屋信息申报。 第三步(登记承租人/居住人信息) 申报的房屋经社区民警或网格员审核通过后,房屋管理员通过“房屋管理”在“房屋信息”或“居住人员”中,按照系统指引,完成居住人员信息登记。居住人员在其本人的“粤居码”(个人地址)内登记相应的居住地址,经房屋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视为有效居住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屋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出租人或者其代理人、承租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照本规定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租人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未安装租住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本规定采集或者报送租住人员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房地产中介等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获悉的租赁房屋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远公安提醒
租赁房屋的
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报送租赁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信息
否则将会被依法予以处罚
最高可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