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为扎实推进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辖区企业、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多发势头,高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拆窗、破网、清通道”警示约谈会,推进全区“拆窗、破网、清通道“攻坚行动,敦促相关企业和医院等尽快拆除违规设置的防盗网、广告牌、障碍物。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建文,区四级调研员韩国强,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吴云霞,区相关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参加会议。
据了解,早在今年年初,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西新余“1·24”、河南南阳“1·19”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及省消防救援总队部署要求,清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作了《清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清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清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并转发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攻坚除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4月30日,高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则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拆窗、破网、清通道“攻坚行动的通告》,要求拆除“三类”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店招)和防盗窗(网)等障碍物,清理占用、堵塞、封闭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各企业、物业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拆除清理工作。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个人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会议通报,经区消防救援大队近期核查发现,全区2000多处违规设置的防盗网、广告牌、障碍物因各方面原因仍有大部分未拆除,阻碍了全区“拆窗、破网、清通道“攻坚行动的正常进程,其中主要集中在7家企业和1家医院。
对此,陈建文强调,各企业、物业管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配合拆除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和员工宿舍等)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等障碍物,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下一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继续安排人员实地调研,了解拆除工作难点和堵点,以“坚持原则、不失灵活”的态度和方式,帮助各企业、物业管理单位做到“应拆尽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