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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麻精药品的这些知识,你了解多少?

时间:2024-06-24 14:48:4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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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系列科普·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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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第14个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主题是“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为进一步强化禁毒宣传力度,广泛普及禁毒知识,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针对麻精药品滥用快速发展问题,“广东禁毒”推出“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系列策划,教育引导青少年知晓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种类及危害、涉麻精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如何防范滥用麻精药品等,树牢“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

说到毒品

很多人都会想到

鸦片、海洛因、冰毒

但是你知道吗?

毒品已经戴上了“面具”

混入了我们的生活当中

甚至连常见的药品

如果使用不当

也会有涉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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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不法分子将麻精药品

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

进行贩卖、吸食

青少年滥用麻精药品

引发的健康问题及社会危害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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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麻精药品?
麻精药品和毒品有什么关系?
滥用麻精药品有什么后果?
今天
让我们一起来
正确认识麻精药品,防范药物滥用
01
麻精药品是“药”还是“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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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简称。

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是麻醉性镇痛药的简称,是指产生麻醉效果的、具有依赖性潜力,滥用或不合理使用易导致心理或躯体依赖性的瘾癖性的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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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其兴奋或抑制,不合理连续使用可导致心理或躯体依赖性的化学物质。

麻精药品属于管制药品,即国家实行管制生产和使用的特殊药品。毒品和麻精药品的区别,在于毒品是非法使用或被滥用的麻精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我国法律采取概括加列举的方式对毒品进行定义,具体包括《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所列管的123种麻醉药品、162种精神药品和174种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整类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和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02
滥用麻精药品=吸毒

麻精药品兼具“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使用得当可以治病救人,使用不当则会危害人体健康,进而影响社会治安。

生活中的一些常见药物,如镇咳、镇痛、安眠类药物中,就包含了国家规定管制的麻精药品,其本身是具有“毒品”法律属性的。在服用这些药物时,应提高警惕,严防滥用引发成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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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各地出现了青少年吸食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和服用“聪明药”“减肥药”等情况。这些麻精药品往往披着时尚的外衣,极具迷惑性!很多滥用人群在并不了解其成分及作用的情况下盲目跟风,最终深受其害。

临床观察发现,“依托咪酯”滥用后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也有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即刻广泛皮肤发红,或荨麻疹的情况。大剂量吸食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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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在医生指导下规范使用是安全的。但若不遵医嘱随意滥用,如私自改变用药剂量、频率、周期等,则可形成瘾癖。当发现对某一药品产生一定依赖时,需要及时请教医生,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步减少用量或更换药物。


03
麻精药品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规定麻精药品管理内容的最高层级法律规范是1984年9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经2001年、2013年、2015年、2019年4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该法规定了全面的药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药品的注册、生产管理、经营管理、使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药品管理的法律体系,确保了药品从研发到使用的全过程都受到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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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3日国务院公布,2013年、2016年两次修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是我国针对麻精药品制定的一套全面、严格的行政法规。其从制度上确保麻精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从而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

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建立动态调整的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


动态调整管制目录👇

一、《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121种】

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149种】

三、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2015年5月1日起施行)【1种】

四、1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116种】

五、卡芬太尼等4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2017年3月1日起施行)【4种】

六、N-甲基-N-(2-二甲氨基环己基)-3,4-二氯苯甲酰胺(U-47700)等4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2017年7月1日起施行)【4种】

七、4-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2018年9月1日起施行)【32种】

八、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整类】

九、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2019年9月1日起施行)【3种】

十、瑞马唑仑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2020年1月1日起施行)【1种】

十一、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2021年7月1日起施行)【18种+整类】

十二、奥赛利定列入麻醉药品目录,苏沃雷生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目录(2023年7月1日起施行)【7种】

十三、泰吉利定列入麻醉药品目录;地达西尼、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3种】

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将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法律链接

我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除本条例另有规定的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指出,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05

防范青少年滥用麻精药品

应该怎么做?

青少年具有喜欢冒险、好奇心强、意志力较弱、禁不住诱惑、容易受同伴的影响等特殊心理特点,因此要对青少年加强预防教育,了解麻精药品滥用的危害,增强“免疫力”。需要通过学生、家长及学校多方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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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

(1)加强麻精药品滥用预防知识学习;

(2)对滥用物质有警觉戒备意识,坚决采取拒绝的态度,决不尝试;

(3)谨慎交友,遇到困难或心理压力及时向家长和老师求助;

(4)服药遵医嘱,按药品说明书使用。

2、家长

(1)家长和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2)了解预防药物滥用相关知识,合理用药;

(3)教育孩子如何结交朋友,不接受陌生人的物品;

(4)发现孩子性格和行为有异常表现,引起警惕和重视。

3、学校

(1)加强预防药物滥用知识教育,提高对滥用药物危害的认识;

(2)引导学生排解压力,注意学生的心理健康;

(3)发现学生行为举止异常,应及时谈心交流了解情况;

(4)与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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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大家

特别是青少年

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

科学、安全、合理服用麻精药品

不要让治病的“药”变成害人的“毒”

同时,要管理好自己的合法用药资料

防止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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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

我们将陆续推出更多

麻精药品科普知识

敬请关注~



来源:广东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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