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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加油机作弊综合治理

时间:2024-07-02 15:17:5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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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决遏制加油机作弊,依法严厉打击计量作弊、偷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国家税收流失,促进成品油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等4部门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起,清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发改、税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行动期间,清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各部门执法人员多次集结,对全市范围内的加油站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排查。针对涉嫌违法线索,执法人员以“不打招呼、突击检查、回头看”,直达加油站开展工作,确保检查的突然性和有效性。执法检查过程中,各部门紧盯计量作弊,偷逃税款,出借、出租、转让、转包营业执照和成品油零售资质,使用擅自拆改主板的加油机和使用具有改变加油机准确性功能的计算机软件等突出问题,通过细致的检查和专业的技术手段,对加油站进行了全方位的“体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行动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办加油站计量、油品质量等违法案件8宗,罚没89.62万元。

    接下来,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牵头联合公安、发改、税务等部门组织加强加油站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排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计量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连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连州市某加油站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燃油加油机

    2024年5月9日,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查所对连州市某加油站使用的加油机进行强制检定并出具了《强制检定结果通知书》,显示该油站燃油加油机7号枪的检定结果示值误差为+0.43%,检定结论为不合格。经连州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当事人从2024年3月21日至5月9日间使用该检定不合格的燃油加油机7号枪少加92号汽油110.74L,多收取销售收入909.17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2024年6月18日,连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燃油加油机,并作出罚没合计3909.17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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