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强化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价,推动科技评价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7月16-19日,市科技局组织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及相关领域评估专家,以会议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形式,对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等15家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进行中期评估。
评估专家在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后,对项目进展实施情况、项目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落实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内容进行评估。经评估,项目均能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绩效考核指标、项目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来开展工作。对评估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市科技局随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督促、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以优异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项目结题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