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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归原主!

时间:2025-05-20 09:37:45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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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事主徐先生焦急地到清远市公安局石角派出所报案,称其停放于某村委会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盗。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村委会工作人员热心地向民警提供线索,并协助民警走访村民收集线索。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大力帮助下,民警很快锁定了两名嫌疑人身份和藏匿地点,并于案发当日19时许成功将两名嫌疑人抓获,现场起获被盗电动自行车一辆及作案工具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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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起获作案工具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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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起获被盗电动自行车一辆)

  经讯问,两名嫌疑人对其盗窃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被盗电动自行车已返还给事主,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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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后,事主徐先生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相约来到石角派出所,将两面印有“勇保人民财产,敢护群众安全”“破案神速显警威,为民除害敢当先”字样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从报警到破案,仅13小时,你们真的太给力了!” 徐先生对民警的办案效率表示肯定。

警方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不义之财取不得

投机取巧行不通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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