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预下达2019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产业〔2018〕6528号)精神,现将符合申报2019年度地方补助的新能源汽车车辆再次予以公示,请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3日-5月20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发展科。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0号,联系人:曾梓豪。
邮政编码:511518。
电话:0763-3866727,传真:0763-3866727。
附件1:清远市2019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专项资金计划(2019年补贴车辆).xls
附件2:清远市2019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专项资金计划(2018年补贴车辆).xls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