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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时间:2021-02-10 10:30: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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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

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清府函〔2021〕45号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起至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期间,已报批用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的,应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差额。


附件:清远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docx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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