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及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贴息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粤发改产业〔2019〕4204号)精神,现将符合申报2020年度地方补助的新能源汽车车辆予以公示,请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6月6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发展科。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0号,联系人:曾梓豪。
邮政编码:511518。
电话:0763-3866727,传真:0763-3866727。
附件:清远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车辆公示名单.xls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