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调查处理公告
2020年10月31日,佛冈县行政执法部门在佛冈县高岗镇三江村梅坪停车场查获一车涉嫌走私冻肉约21.6吨(车牌号码鄂FTP258和车牌号码鄂FH290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经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述涉案物品所有人不明,随车司机无法提供该批冻肉的任何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导致违法事实无法查清,现已移交我办统一协调处理。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请上述货物相关当事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振毅,联系电话:0763-3463538)
清远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协助调查处理公告
2020年10月31日,佛冈县行政执法部门在佛冈县高岗镇三江村梅坪停车场查获一车涉嫌走私冻肉约14.14吨(车牌号码鲁FAP855和车牌号码鲁FCY66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经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述涉案物品所有人不明,随车司机无法提供该批冻肉的任何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导致违法事实无法查清,现已移交我办统一协调处理。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请上述货物相关当事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振毅,联系电话:0763-3463538)
清远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协助调查处理公告
2020年10月31日,佛冈县行政执法部门在佛冈县高岗镇三江村梅坪停车场查获一车涉嫌走私冻肉约24.4吨(车牌号码鄂ANR338和车牌号码粤B9745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经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述涉案物品所有人不明,随车司机无法提供该批冻肉的任何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导致违法事实无法查清,现已移交我办统一协调处理。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请上述货物相关当事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振毅,联系电话:0763-3463538)
清远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协助调查处理公告
2020年10月31日,佛冈县行政执法部门在佛冈县高岗镇三江村梅坪停车场查获一车涉嫌走私冻肉约18.715吨(车牌号码粤AS5102和车牌号码粤AY903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经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述涉案物品所有人不明,随车司机无法提供该批冻肉的任何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导致违法事实无法查清,现已移交我办统一协调处理。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请上述货物相关当事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振毅,联系电话:0763-3463538)
清远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协助调查处理公告
2020年10月31日,佛冈县行政执法部门在佛冈县高岗镇三江村梅坪停车场查获一车涉嫌走私冻肉约4.85吨(车牌号码鄂AFK232和车牌号码鄂AZ323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经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述涉案物品所有人不明,随车司机无法提供该批冻肉的任何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导致违法事实无法查清,现已移交我办统一协调处理。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请上述货物相关当事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振毅,联系电话:0763-3463538)
清远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