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组织警力展开涉走私违法犯罪清查行动,分别于7月6日在北江河石角镇西沙洲附近查获1艘改装大马力快艇,7月29日在北江河石角舟山码头附近查获3艘非法改装船壳。
经现场查找,未发现该1艘非法改装船舶以及3艘非法改装船壳的任何牌照和证件,而且现场均未查找到船舶的持有人和使用人。船舶特征:
1、自编船舶号舟山21-01号,船舶总长20.7米,船舶型宽3.3米,船舶型深2.4米, 主机功率1台主机(无标记)。
2、自编船舶号舟山21-02号,船舶总长18.9米,船舶型宽3.2米,船舶型深2.9米, 主机功率1台主机(无标记)。
3、自编船舶号舟山21-03号,船舶总长21米,船舶型宽3.2米,船舶型深2.4米, 主机功率1台主机(无标记)。
4、自编船舶号西沙洲21-01号,船舶总长14.1米,船舶型宽2.8米,船舶型深2.4米, 主机功率4台主机(无标记)。
上述船舶已被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依法扣押。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以上案件逃逸的当事人或者涉案物品所有人在发布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清远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不配合处理,上述船舶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联系人:陈振毅,联系电话:0763-3463711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二路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