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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2-25 11:20:2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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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清远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资料等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和省的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措施,印发《清远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部置具体工作要点38项,明确责任单位,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2021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约4.8万条,全市发布规范性文件2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均已开通集约化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服务理念,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的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全市依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7宗。发生相关行政复议13宗,行政诉讼11宗,集中发生在三个县(市、区)政府和五个市直部门。

   (三)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季度全面监测工作,抽查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及频道栏目共44个,政务新媒体189个。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严肃通报,密切联系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问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发现违法有害信息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及时处置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我市开展编制发布市、县两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印发《关于编制发布市县两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21〕102号),推进工作开展,认真抓好落实,按期完成市、县两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制定和发布。至2021年12月,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已按要求全面完成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公开专栏,对全市各职能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集中展示。

   (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对市政府门户网进行改版升级。学习参照广州、东莞等先进地市政府网站,结合我市原有基础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升级改版,对栏目设计、内容规划、服务功能等进行了系统集成创新,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页面、重点领域专栏、五公开专栏等主要平台的信息更新维护。努力提高政府公报的及时性,市政府公报改为双月刊,依时把政策文件传递到基层单位,准确及时的传达政府声音,使基层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政府权威信息,全年市府办发行市政府公报15期,承载重点政府信息62条。

   (六)解读回应工作情况。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对文件解读资料严格把关,要求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时报批同时发布,采取文字解读与图片解读相结合的形式,设置政策解读专题专栏,同时对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进行解读,要求各级政府负责人利用在线访谈、媒体采访等形式宣讲重要政策,全市各级政府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00余条。

   (七)重点领域公开情况。重新规划重点领域展示目录,围绕民生改善深化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住房、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聚焦社会关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共发布重点民生领域政府信息9900条。

    二、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4

145

99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07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2074

行政强制

5289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730

    三、全市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36

298

0

1

50

110

99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7

257

0

1

49

106

68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3

12

0

0

0

3

7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5

0

0

0

0

0

5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1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1

0

0

0

0

9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1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4

0

0

0

0

1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7

20

0

0

0

1

17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530

297

0

1

49

110

98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2

0

0

1

0

15

    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2

2

3

13

4

1

2

2

9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监管存在疏漏,政治性表述错误、错别字等问题时常发生。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按省、市有关要求,要围绕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进行深刻政策解读。我市政策解读资料内容简单肤浅,形式单调,未能达到相关要求。三是公开渠道覆盖不广。我市各级政府线上线下主动公开渠道的开通覆盖情况和渠道入口信息公开未能达到要求。四是机构职能公开不全面。少数政府部门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机构信息公开,过期不更新,内容不全。五是重大会议信息公开不及时。县级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会议内容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渠道单一。

    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同步做好专栏、专题展示平台,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信息公开服务,实现信息精准推送。二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针对我市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各部门及时、准确公开公众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加大力度清理“空壳”、“僵尸”账号。制作发布更多图表图解、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政策解读信息,打造更多优质精品新媒体账号。四是根据《国务院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认真对照检查全市政府网站,全面查漏补缺,加强工作保障,切实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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